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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丸美股份”或“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17号文《关于核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4,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54元,共募集资金842,1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138,021.5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0,001,978.42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上述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验字[2019]G1604467087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表中募集资金净额790,002,000.00元与上文中募集资金净额790,001,978.42的差异21.58元系转账过程中的尾差所致。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1,607,651.59元,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61,950,358.15元,减除现金管理专户余额285,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剩余415,344,706.56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9年7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415,344,706.56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智慧零售终端建设项目”变更为“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公司已将原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智慧零售终端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额转入新募集资金项目“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的银行存管账户中,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智慧零售终端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管账户已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22年4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报告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网络平台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2年7月25日延期至2024年7月25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1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丸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1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54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84,214.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213.8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000.2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6044670870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160.77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0,034.47万元(含现金管理专户金额、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0)。

  单位:万元

  

  延期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智慧零售终端建设项目”变更为: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情况

  公司经审慎研究,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发生变更情况下,拟对“信息网络平台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上述调整后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做出的估计,如实际建设时间有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公告。公司将继续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投资效益。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信息网络平台项目”拟投入7,552.89万元,由公司具体实施,主要是为公司的“生产-经销-服务”一体化提供运营支撑,旨在以ERP管理系统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资源管理系统,基于生产控制、财务核算、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管理平台,构建综合的信息网络。

  由于募投项目涉及公司采购、生产、供应链、财务、渠道、销售等各个业务流程诸多环节,相关信息系统定制化程度较高,为保证项目实施效果,需要反复进行实地调研、需求收集、业务流程优化设计和方案讨论等,整体工程量较大,公司基于行业及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对项目建设思路、规划、技术路线等的进行了审慎论证,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且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受到软硬件调试与建设方案优化等多方面的影响,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有所滞后。现公司根据当前项目建设情况及后续规划,经过审慎研究,拟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调整,将该项目建设完成时间延期至2024年7月25日。公司后续将积极调配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持续本着积极、审慎的态度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与实施。

  四、对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

  公司对“信息网络平台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该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项目继续实施仍然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建立科学、完备的公司信息化管理系统对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随着公司的业务规模的扩张以及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公司需要更加高效的运营以及全盘的统筹与管理来支撑业务的持续发展。通过建立完备的信息化网络,对公司业务链条进行全面覆盖和打通,从而推进系统化的统筹与管理,公司能够实现采购、生产、供应、渠道、销售、财务等模块信息的有效、准确且及时对接,通过平台化的信息统筹加强内部资源的整合,优化业务流程,加快公司部门之间的运转,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和灵活调用,提高公司内外的响应效率及有效性,统筹公司业务接入、经销商管理、售后服务全程跟踪、服务报告、服务资源配置等信息控制能力,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的经营管理效率,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本项目开展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紧跟公司生产和销售的规模化发展,必将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强大的后盾。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统一的管理理念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重要的保证

  公司十分重视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一致认为生产经营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是企业未来竞争发展的方向,不断促进信息技术与业务开展的高度融合,推动公司信息化系统在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为公司各业务环节提供良好的支持。

  2、优秀的技术团队,是本项目实施的人才保障

  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公司拥有一支通晓信息技术、熟悉公司业务的技术骨干,有能力组织执行大规模的信息化建设。公司的系统研发和技术人员在系统开发、系统维护、系统整合、业务流程优化、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等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和知识技能,熟悉公司业务全产业链条及信息化建设节点,为公司构建动态的经营模型和管理模型等所需的技术支持已做好充分准备,为本项目的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与技术支持。

  (三)项目预计收益

  “信息网络平台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收益,但项目建成后将完善公司的资源管理系统,有效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及运营效率,为公司稳健有序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大幅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四)重新论证的结论

  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信息网络平台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五、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的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项目本身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将“信息网络平台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4年7月25日。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及建设规模。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七、备查/上网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及董事会秘书王开慧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开慧先生因工作繁重,无法兼顾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王开慧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职务。

  王开慧先生自任职以来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公司董事会对王开慧先生在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程迪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程迪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程迪女士个人简历:

  程迪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2月出生,本科,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曾就职于广东同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2012年6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程迪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程迪女士目前持有公司股份6,44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公司代码:603983                  公司简称:丸美股份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2日以微信通讯、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怀庆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修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新增《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1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1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修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1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3、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4、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召开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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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

  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要求,现将公司 2022 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2 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2022 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2 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详见下表:

  

  眼部类产品平均售价下降原因:主要系上年同期眼部类新品售价较高且销售占比较大所致。

  护肤类产品平均售价上升原因:主要系本期护肤类新品售价较高且销售占比大拉高了平均单价所致。

  洁肤类产品平均售价上升原因:主要系本期新品售价较高且销售占比大,且较上年同期降低了促销力度所致。

  美容类产品平均售价上升原因:主要系本期售价较高的产品销售占比较大所致。

  (二)2022 年第二季度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有添加剂、水溶保湿剂、液体油脂、乳化剂、表面活性剂、包装物等。

  1、添加剂

  2022年第二季度添加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3.18元/公斤,降幅2%,主要是透明质酸钠等价格下降。

  2、 水溶保湿剂

  2022年第二季度水溶保湿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2.37元/公斤,涨幅7%,主要是甘油、丙二醇等价格上涨。

  3、 液体油脂

  2022年第二季度液体油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15.18元/公斤,涨幅20%,主要是硅油、棕榈油类原料价格上涨。

  4、 乳化剂

  2022年第二季度乳化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29.69元/公斤,涨幅19%,主要是棕榈油价格上涨,对应的酸、醇、酯价格上涨。

  5、表面活性剂

  2022年第二季度表面活性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3.19元/公斤,涨幅15%,主要是棕榈油价格上涨,对应的椰油酰类表活价格上涨。

  6、包装物

  2022年第二季度包装物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3%,主要是纸盒类包装物上涨6%,其他包装物价格相对稳定。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2年7月7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注册资本由原401,819,600元变更为401,444,780元,股本由原401,819,600股变更为401,444,780股,详见公司2022年7月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相应进行修订。

  综上所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说明:上述第十三条 经营范围表述的调整,系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管管理局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进行的修改,而非本次进行了经营范围的变更。

  《公司章程》全文内容根据上述变更相应进行序号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章程修订所涉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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