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26                        公司简称:经纬恒润\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一)特别表决权设置情况

  2020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了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方案>的议案》,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该表决权差异安排将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长期存续和运行。

  公司设置特别表决权的数量为8,526,316股A类股份,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吉英存持有。除上述设置了特别表决权的A类股份以外,公司剩余股份均为B类股份。除《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审议特定事项时,每份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份B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以外,每份A类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为每份B类股份拥有的表决权的6倍,每份A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二)投资者保护措施

  特别表决权的引入系为了保证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整体的控制权,不会因为增发股份减弱实际控制权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在设定特别表决权的同时,《公司章程》也对A类股份及其特别表决权进行了多方面的限制,确保上市后A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表决权数量的比例不会进一步增加,不会进一步摊薄B类股份的投票权比例。此外,股东大会在就《公司章程》修改等重大事项投票时,仍采用一股一票的投票制度,由此进一步保护B类股份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公司的特别表决权制度在保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和保护B类股份股东利益方面进行了平衡,兼具稳定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提升公司治理效率与公平原则。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2-015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崔文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出具的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公允地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已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4)。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2-014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号),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2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3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1,982,599.7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8,017,400.2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13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1072号”《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涵润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涵润”)、经纬恒润(天津)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研究院”)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2年5月16日为基准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819,068.39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153 号)。

  1.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5月1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涵润、天津研究院分别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2. 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2年5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略有差异,系因四舍五入产生。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五)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列示的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3587期(1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于2022/7/1到期,公司收回该笔理财之后在浦发银行天津浦和支行购买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3650期(1个月早鸟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金额为10,000万元,起息日为2022/7/4,到期日为2022/8/4,到期后公司收回该笔理财产品,转为活期存款。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共购买理财产品220,000万元。

  (六) 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情况。

  (七)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预计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满足公司产能的快速增加并保障研发进度,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 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置换金额。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