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临2022-048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2 360024
可转债简称:南银转债 可转债代码:113050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优先股代码:360024
●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2
●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07元(含税)
● 最后交易日:2022年09月01日
● 股权登记日:2022年09月02日
● 除息日:2022年09月02日
● 股息发放日:2022年09月05日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优先股代码:360024;优先股简称:南银优2)的股息发放方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先股股息发放
根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南银优2的首个计息周期满五年结束。自2021年9月5日起,南银优2第二个计息周期的票面股息率由3.90%调整为4.07%,股息每年支付一次。详见本公司2021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披露网址:www.sse.com.cn。
1、发放金额:本次股息发放的计息起始日为2021年09月05日,按照南银优2票面股息率4.07%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07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035亿元(含税)。
2、发放对象:截至2022年09月0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南银优2股东。
3、扣税情况:对于持有南银优2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07元。其他股东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二、优先股股息发放实施日期
南银优2将于2022年09月05日实施本次股息发放,具体实施日期如下:
1、最后交易日:2022年09月01日
2、股权登记日:2022年09月02日
3、除息日:2022年09月02日
4、股息发放日:2022年09月05日
三、股息发放实施方法
本次全体南银优2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四、咨询方式
1、咨询机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地址:南京市中山路288号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咨询电话:(025)86775055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临2022-049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2 360024
可转债简称:南银转债 可转债代码:11305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
以上股东增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从11.03%增加至12.08%,增持变动比例1.05%,超过1%。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概述
近日,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大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交控”)《关于增持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成长的认可,江苏交控全资子公司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杉资本”)于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25日期间增持本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江苏交控及其全资子公司云杉资本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8月4日,江苏交控及其全资子公司云杉资本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11.03%;2022年8月25日,江苏交控及其全资子公司云杉资本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12.08%,增持变动比例1.05%,超过1%。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合计持股比例与各持股比例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是四舍五入所致。
1、本公司可转债“南银转债”已于2021年12月21日进入转股期,截止2022年8月4日本公司总股本为10,305,731,916股,江苏交控及其全资子公司云杉资本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合计11.03%。详见本公司2022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披露网址:www.sse.com.cn。
2、截止2022年8月25日本公司总股本为10,305,732,744股,江苏交控及其全资子公司云杉资本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合计12.08%。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2、江苏交控及其全资子公司云杉资本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4、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情况。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江苏交控及其全资子公司云杉资本股份变动情况,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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