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1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1年以内的中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

  ● 投资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1年以内的中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含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2、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1年以内的中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

  3、具体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具体实施。

  (五)投资期限

  以上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1年以内的中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中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1年以内的中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二)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三)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者“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1年以内的中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131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日前收到证券事务代表关月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关月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关月女士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进行良好的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关月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关月女士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关月女士持有公司已获授股票期权176,300份,已获授已行权股票期权70,520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105,780份,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关月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129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立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3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132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拍卖

  转让应收债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拍卖的基本情况

  2013年1月4日,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收购成都市广地绿色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成都广地”)持有的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下称“厚地稀土”)不低于73.33%的股权,双方签订了《合作意向书》。此后公司与成都广地签订了多份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公司向成都广地支付了3.5亿元定金和1亿元股权转让款,合计4.5亿元。鉴于成都广地未能按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后经公司与成都广地及其实际控制人刘国辉多次沟通,签署多稿补充协议,但成都广地始终未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公司与成都广地签署的最后一版《和解协议》,成都广地应向公司退还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资金占用费合计人民币5.78亿元,考虑到成都广地短期内无力偿还欠款,公司同意按七七折减免债务,即按人民币4.45亿元清偿债务,但必须三年内全额付清(自2017年4月27日至2020年4月26日止),若成都广地未能在三年内付清人民币4.45亿元,债务减免取消,成都广地需按人民币5.78亿元向公司清偿债务。

  成都广地一直处于债务缠身的状态,无法履行到期债务,已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刘国辉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成都广地目前约存在18宗诉讼尚未了结。

  为保护公司利益,尽快回收该笔应收债权,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拍卖转让应收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拍卖的方式整体转让厚地稀土股权转让款及资金占用费等应收债权(下称“应收债权”)。拍卖价格按账面价值和经评估后的评估值孰高者为准。独立董事就本次拍卖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拍卖转让应收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5)。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拍卖转让应收债权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03)。

  本次竞拍已按期进行。

  二、本次拍卖的进展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拍卖人于2021年12月21日在《四川经济日报》发布了拍卖公告,共接到3个咨询电话,截至报名日止,共有1人报名,并按照规定提交了相关资料和保证金,并与拍卖人签订了《竞买合同》,成为竞买人。2021年12月28日,竞买人最终以7000万人民币的拍卖价格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德昌凌辉矿业有限公司),并签订了《拍卖成交确认书》,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拍卖转让应收债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1)。

  买受人依据《竞买合同》相关约定已向公司汇入包括竞买保证金在内的竞拍款合计3200万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拍卖转让应收债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4)。

  公司积极与买受人沟通后了解到,买受人当时资金周转紧张,剩余拍卖价款3800万元尚在筹集中,因此,公司与买受人双方协商一致后,买受人向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以下事项并请求延期支付剩余款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拍卖转让应收债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剩余3800万人民币拍卖价款。公司积极与各方沟通确认后签订了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各方确认:扣减买受人所缴保证金和已付的拍卖价后,剩余买受人应付的拍卖价款为人民币3800万元,在2022年9月30日前支付完毕。若买受人逾期支付剩余款项的,则已向公司已缴纳的保证金1200万元、拍卖款2000万元,共计3200万元,由公司收取,买受人无追索权。同时,公司可另行拍卖或转让标的债权,拍卖或转让所得款项与买受人无关。

  买受人按约定足额支付全部拍卖款后,公司应15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移交标的债权的相关资料,因疫情影响资料移交时间双方另行商定。

  刘国辉和西昌志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自愿为买受人基于原协议和竞拍标的债权应向公司支付的拍卖成交款和其他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履约期限届满后三年,成都市广地绿色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刘国辉作为西昌志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真实股东,同意西昌志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述担保,无需另出具股东会决议。

  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原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一方违约,守约方因主张权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全保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风险提示

  经查询,本次拍卖的买受人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亦不属于公司董监高向公司报备的关联方。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