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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2-034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在宁波东钱湖华茂希尔顿酒店召开。公司应出席董事14名,亲自出席董事14名,其中陈首平董事、朱年辉董事、李浩董事以电话接入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陆华裕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经营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内部审计情况及下半年内部审计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史庭军、魏雪梅、陈首平、朱年辉、刘新宇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五、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风险管理执行情况及下半年风险管理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与处置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合规风险管理评估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资本充足率情况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普惠金融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的议案》。同意聘任罗维开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罗维开董事回避表决。

  罗维开先生简历:

  罗维开先生,1965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副行长、财务负责人。罗维开先生历任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科长、处长助理,公司天源支行副行长,公司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兼任营业部主任及电子银行部总经理;2005年5月至2007年12月任公司行长助理;2007年12月至2020年2月任公司副行长;2006年8月至2011年10月、2017年4月至2020年2月任公司董事;2020年2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行长、财务负责人;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总行公司平台经营部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安徽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货币方式向宁银消金增资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发行资本债券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9月13日在宁波泛太平洋大酒店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将另行披露。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2-035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总行大厦召开。公司应出席监事7人,亲自出席7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洪立峰监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运营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经营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内部内部审计情况及下半年内部审计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刘建光监事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风险管理执行情况及下半年风险管理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合规风险管理评估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安徽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发行资本债券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2-036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一)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亲自出席董事14名。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会议。

  (四)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请投资者关注。

  (五)公司2022年半年度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1、营业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其他业务收入和资产处置收益。

  2、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注:1、客户贷款及垫款、客户存款数据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计算。

  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的通知》(银发〔2015〕14号),从2015年开始,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各项存款”统计口径,存款类金融机构拆放给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各项贷款”统计口径。按人民银行新的统计口径,截至2022年6月30日,客户存款总额为14,746.2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86.56亿元,增长16.48%;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为10,167.7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09.66亿元,增长14.78%。

  3、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的规定,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计入金融工具账面余额中,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尚未支付的利息在“其他资产”或“其他负债”列示。本报告提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吸收存款”及其明细项目均为不含息金额,但资产负债表中提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吸收存款”等项目均为含息金额。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规定计算。

  3、补充财务指标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内,公司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五)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六)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外,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2-037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3日。

  2.为配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3.根据防疫工作要求,为顺利出入会场,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事先做好出席登记,遵守各级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2年9月13日15:30召开,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2年9月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宁波泛太平洋大酒店(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99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8日和9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办法: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邮编:315042)

  联系人:童卓超

  电话:0574-87050028

  传真:0574-87050027

  5.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42”;投票简称为“宁行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优先股股东投票的议案。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不涉及累积投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 备查文件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9月13日在宁波召开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请对议案根据股东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注明持有的公司股权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未作选择的应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未作选择且未注明是否授权的视为无效委托。

  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关于授权发行资本债券的议案

  为适应未来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夯实资本基础,提高抵御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公司拟在取得股东大会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条件下,适时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及/或二级资本债券(两类债券以下统称为“资本债券”),用以补充公司其他一级资本及/或二级资本,具体授权方案如下:

  一、 资本债券发行规划

  (一)工具类型:可发行的资本债券包括带减记或转股条款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以及带减记条款的二级资本债券,且该等资本债券需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发行规模:总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70亿元。

  (三)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应符合以下要求:

  1、发行市场:境内债券市场。

  2、债券期限:债券存续期与公司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

  3、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或转股方式吸收损失。

  4、发行利率: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招标或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其他一级资本。

  (四)二级资本债券应符合以下要求:

  1、发行市场:境内债券市场。

  2、债券期限:不少于5年。

  3、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4、发行利率: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招标或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二级资本。

  二、授权事项

  为稳妥推进资本债券的发行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上述发行方案以及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在前文所述人民币270亿元发行规模内,决定启动资本债券发行,并确定一次或分次发行时拟使用的工具类型,以及对应拟向监管部门申请的发行规模,制定该等类型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办理上述资本债券发行的全部事宜,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办理兑付、赎回、损失吸收等与资本债券相关的全部事宜。

  上述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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