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上午10:00在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粤能大厦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6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梧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应出席9名,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7名,2名董事白华、林峰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关于《增加“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增加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等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2022年9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拟对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上半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2年半年度末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583.4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2022年半年度末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共89.96万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由于本公司产品为服装类产品,产品的销售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及时效性,产品的可售性及可售价格受款式、面料等事项的影响较大,公司按照服装行业特点使用库龄分析法进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公司2022年半年度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共1,493.52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2年半年度末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583.48万元,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93.52万元,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9.91万元,拟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0.05万元,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583.48万元,将减少2022年半年度利润总额1,583.48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是公司财务部门的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准则解释第15号所涉事项公司将按照2021年12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执行,其他未涉及部分会计政策维持不变。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1、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实现收入扣除成本之后的净收益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三、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原因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93,944,8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7,577,920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131,522,720股。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于2022年6月23日实施完毕,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相关调整原则是一致的,以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进行分配。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3,944,800股增加至131,522,72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3,944,800元增加至131,522,720元。

  二、 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9:15至2022年9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7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第二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粤能大厦4楼会议室

  (九)投票规则: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十)融资融券、转融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所涉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三)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2022年9月9日前送达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粤能大厦4楼公司证券部。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根祥、黄丹旎

  联系电话:0754-87818668

  传真0754-87818668(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箱:gdhx@hongxingmail.com

  邮编:515144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粤能大厦4楼

  七、备查文件

  (一)《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09”,投票简称为“洪兴投票”。

  (二)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二: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持有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份,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本人(本公司)未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作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其自己意思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该代理人的投票结果视为我方的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投票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在栏外划“√”或全部空白的,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

  3、授权委托书须为原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6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参加会议的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泽华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出席会议全体监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