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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奥特佳                    公告编号:2022-08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为控股子公司引资并转让其部分股权

  2022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为控股子公司引入投资方并转让其部分股权交易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埃泰斯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江苏埃泰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引入2家投资方,分别为海南极目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东证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同意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空调国际(上海)有限公司向海南极目转让其持有的埃泰斯部分股权。交易完成后,埃泰斯仍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上交易事项已于报告期内完成。

  (二)公司实控人筹划控制权变更暨终止筹划该事宜

  2022年2月14日,本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张永明先生通知,称其正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筹划本公司控制权转让事宜。随后,本公司申请股票自2月15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2个交易日,并于2月17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交易日。2月17日,本公司接到张永明先生通知,称因未能就本次控制权转让事项的具体条件与交易对方达成一致,决定终止筹划本次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

  (三)董事会、监事会换届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换届的议案》。3月16日,公司举行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有关董事、监事的议案。至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正式成立。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2-077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通讯及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8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永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会董事人数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中张永明、周建国、田丹、许志勇、冯科、付少军六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董事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同意此议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2-078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8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监事长王常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参会监事人数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出具了相关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7日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及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与公司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作为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佳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奥特佳2022年上半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对外担保情况及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与公司资金往来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专项说明

  (1)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经核查,奥特佳未在报告期内为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或个人提供担保。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奥特佳可以向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也可以相互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额度上限为17.7亿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后一年,可在限额内循环使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累计总金额为人民币129,024.26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60%,占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3.97%。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或处于诉讼中的担保事项。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奥特佳在报告期内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无资金往来事项,未发生公司的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奥特佳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对奥特佳的资金占用情况。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在对外担保事项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信息披露程序,相关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无不规范担保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无资金往来,无存量或增量违规资金占用情形。公司在涉及关联方资金往来业务上的内控制度落实有效,相关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有关规定,无违规情形。

  独立董事:冯科  许志勇  付少军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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