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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2-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2年8月26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7.7446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175元/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3人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果麦文化”)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2022年8月26日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以8.17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授予7.744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1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4.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7,203.9937万股的2.00%。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36.2554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8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4.62%;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为7.7446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11%,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38%。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8.28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8.28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同。

  5、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等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4)本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归属后不额外设置禁售期,禁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③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具体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依据激励对象的归属前一年的考核结果确认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分为 “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的个人归属系数如下表所示: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0月2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了《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3),并于2021年11月2日披露了《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02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叶俭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30)。

  4、2021 年11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取消股东大会暨延期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5、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1-032)。

  6、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7、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议案》,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即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8.28元/股调整为8.175元/股,并确定2022年8月26日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以8.17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7.744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相应报告法律意见书。

  三、董事会对本次预留股票满足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确定为 2022年8月26日,以8.17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授予7.744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5月13日披露的《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72,039,937股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5元人民币现金,上述方案已于2022年5月20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8.28元/股调整为8.175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授予事项相关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2年8月26日

  2、预留授予数量:7.7446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11%

  3、预留授予人数:3人

  4、预留授予价格:8.17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7、本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六、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

  七、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以2022年8月26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26.66元(2022年8月26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预留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0.98%、20.32%(深证综指对应期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8月26日,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实际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对可归属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八、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九、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8月26日,该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7、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8月26日,并同意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 3名激励对象授予7.744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175元/股。

  十、监事会意见及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4、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激励计划》等文件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5、公司和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确定为2022年8月26日,同意以8.17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授予7.7446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本次激励计划的本次授予事项、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业务办理指南》《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十二、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激励计划的调整与授予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十三、备查文件

  1、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2-054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8月26日,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保持原有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投资于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授权期限延长至2023年8月25日。在上述6,000万元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4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01.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6,061,1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750,325.6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585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二) 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资金需要逐步投入,因而产生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 9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2021-003)。在授权期内,公司按照授权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董事会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四、 本次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基本情况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和其他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保持原有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投资于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授权期限延长至2023年8月25日。在上述6,000万元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相关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五、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进行现金管理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虽然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产品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公司投资产品与保管情况,定期对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现金管理的目的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延长现金管理授权使用期限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保持原有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投资于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授权期限延长至2023年8月25日。在上述6,000万元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保持原有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投资于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授权期限延长至2023年8月25日。在上述6,000万元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保持原有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投资于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授权期限延长至2023年8月25日。在上述6,000万元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事项无异议。

  八、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2-052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0月2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了《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3),并于2021年11月2日披露了《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02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叶俭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30)。

  4、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取消股东大会暨延期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5、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1 年 11 月 1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1-032)。

  6、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7、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即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8.28元/股调整为8.175元/股,并确定2022年8月26日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以8.17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授予7.744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5月13日披露的《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72,039,9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5元人民币现金,上述方案已于2022年5月20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

  (四)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调整结果

  授予价格P=P0-V =8.28元/股-0.105元/股=8.175元/股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8.28元/股调整为8.175元/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需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此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六、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本次激励计划的本次授予事项、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业务办理指南》《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2-051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2年8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曼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由于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需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此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4、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办理指南》以及《激励计划》等文件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5、公司和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确定为 2022年8月26日,同意以8.17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授予7.7446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保持原有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投资于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授权期限延长至2023年8月25日。在上述6,000万元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2-050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8月26日,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2年8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路金波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5月13日披露的《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72,039,937股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5元人民币现金,上述方案已于2022年5月20日实施完毕。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8.28元/股调整为8.175元/股。

  与会董事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核,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8月26日,向3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7.744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17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核,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保持原有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投资于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授权期限延长至2023年8月25日。在上述6,000万元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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