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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9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5号),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0.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133.2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4,345.5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2,787.61万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52,787.6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分别将上述款项中19,000.00万元汇入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开设的13152000000523219的账户;6,500.00万元汇入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开设的1010290000000445的账户;12,000.00万元汇入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开设的80800188000252792账户;15,287.61万元汇入公司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1022400000007835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01月1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ZH1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包括不含增值税承销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014.09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19.11万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23日经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在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内,计划逐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俞卫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泽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泽红

  

  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8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天津涌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宜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曦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朱新爱、胡智彪、秦凯、叶开文、任会英、顾书春,共9名股东。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数量为7,995,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63%。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1月26日。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二)、子公司收购

  2022年5月6日,江苏辅晟电子有限公司与赛肯电子(徐州)有限公司的股东赛肯电子(苏州)有限公司、陈艳竹以及安徽京旭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王辅兵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标的公司赛肯电子(徐州)有限公司净资产的评估值为基础,以自有资金2,442万元的整体估值收购标的公司 100% 的股权,受让方以支付现金方式支付出让方股权转让款,其中赛肯苏州2,429.79万元,陈艳竹12.21万元。

  京旭龙、王辅兵愿意为赛肯苏州、陈艳竹于本协议及框架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向辅晟电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辅晟电子有限公司购买赛肯电子(徐州)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目前上述交易已完成股权变更,赛肯电子(徐州)有限公司成为江苏辅晟电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中英科技合并报表范围。

  (三)、厂房征收拆迁

  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收到常州市钟楼区新闸街道办事处发布的《房屋征收拆迁通知书》,主要内容涉及厂房的征收拆迁,根据常州市“532”发展战略总体目标任务,我司位于常州市飞龙西路28号范围内的房屋建(构)筑物已纳入征收范围,即将被实施征收。

  本次征收拆迁涉及的常州市飞龙西路28号为公司营业执照上所列住所,该厂区生产经营拟逐步搬迁至位于常州市正强路28号的厂区内,该厂区可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后续会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商讨拆迁补偿方案,共同推进上述涉及公司拆迁等各项工作,确保拆迁期间,公司生产经营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鉴于目前尚未签署正式拆迁补偿协议,具体拆迁范围及补偿金额需以正式签署的拆迁补偿协议为准,故目前无法判断上述拆迁事项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将密切跟进上述拆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6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房屋征收拆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6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俞卫忠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切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9,343,920.03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7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董婷婷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343,920.03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0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9,343,920.03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5号)的批复,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0.39元。截止2021年1月15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57,133.2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4,345.5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2,787.6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汇入本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13152000000523219账户19,000.00万元、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1010290000000445账户6,500.00万元、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80800188000252792账户12,000.00万元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22400000007835账户15,287.61万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668.5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19.11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1月1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H10002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和剩余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23日经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的专户开设和初始存放金额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存放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152,876,132.09元中,含“研发中心项目”4500万元,超募资金9119.11万元,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668.51万元(差额为尾差)。

  三、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中心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

  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需要说明的是,预计投入“研发中心项目”的4,500万元和超募资金9,119.11万元同时存放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专户,因无法区分两部分各自产生的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的净额,此次“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仅为“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部分9,315,795.40元。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专户中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7,500万元目前在现金管理存续中,到期后将按“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遵照超募资金的相关规定,待超募资金使用完毕后该账户将予以注销。

  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收益及利息收入。

  四、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9,343,920.03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余额为零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办理销户手续。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 审核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9,343,920.03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343,920.03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343,920.03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 备查文件

  1.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8月 26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英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英科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5号)的批复,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0.39元。截止2021年1月15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57,133.2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4,345.5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2,787.6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汇入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13152000000523219账户19,000.00万元、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1010290000000445账户6,500.00万元、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80800188000252792账户12,000.00万元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22400000007835账户15,287.61万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668.5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19.11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1月1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H10002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和剩余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23日经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的专户开设和初始存放金额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存放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152,876,132.09元中,含“研发中心项目”4500万元,超募资金9119.11万元,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668.51万元(差额为尾差)。

  三、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中心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

  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需要说明的是,预计投入“研发中心项目”的4,500万元和超募资金9,119.11万元同时存放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专户,因无法区分两部分各自产生的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的净额,此次“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仅为“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部分9,315,795.40元。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专户中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7,500万元目前在现金管理存续中,到期后将按“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遵照超募资金的相关规定,待超募资金使用完毕后该账户将予以注销。

  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收益及利息收入。

  四、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9,343,920.03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余额为零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办理销户手续。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 审核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9,343,920.03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343,920.03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343,920.03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中英科技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中英科技拟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名:

  晏  璎 陈  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公司2022年1-6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与关联方存在的非经营性往来属于资金周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三、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343,920.03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独立董事:梁华权、符启林、周洪庆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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