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接C98版)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上接C98版)

  (4)说明你公司针对主要欠款方采取的具体的催收措施,主要欠款方与公司实控人、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董监高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回复: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会计师补充发函具体情况,分析回函比例较低的原因,说明替代性程序执行情况。

  会计师回复:

  2021年末,公司的子公司陕西必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5.50亿元,发函金额为28.67亿元,占账面余额比例为80.76%,回函金额为15.93亿元,占账面余额的比例为44.87%,占发函金额的比例为55.56%。回函比例较低的原因一方面是快递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另一方面是因为被函证单位回函的意愿不强。针对未回函的应收账款,我们实施了替代测试,包括检查相关合同、发票、验收单、报告期回款记录、期后收款测试等程序,其中,报告期回款情况以及期后收款测试结果均不佳,报告期回款率普遍较低,仅有个别客户有期后收款,且收款金额占期末余额的比例极小。

  10、报告期末,你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35.37亿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30.72亿元。本年年末,“新沂控股-必康新沂开发区综合体工业厂房”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余额为7.07亿元。你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16.43亿元,主要为预付设备、工程款。请你公司:

  (1)列示主要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占地面积及土地权证号、产能利用率、成新率、原值和净值等,并结合上述因素说明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各生产线产能利用率见问题7(3)回复。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四条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第五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一)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三)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四)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五)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六)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七)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等,根据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各项折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可收回金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在判断资产是否出现减值迹象时,出于对相关资产主要用于生产而非出售的考虑,资产的公允价值参照产成品在公平市场的公允售价及产成品的时效性进行判断的。新能源新材料产品产销两旺,是公司目前主要的利润来源,公司判断与新能源新材料相关的固定资产未出现重大减值迹象。在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医药类产品销量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但公司认为该事件具有突发、偶然性的特点,在疫情结束后公司业绩会进行回归并出现增长,因此判断医药生产类固定资产未出现重大减值迹象。同时,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对少数闲置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且公允地反映了固定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2)请具体列示主要在建工程(如必康新沂开发区综合体工业厂房)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理位置、占地面积及土地权证号、工程进度(形象进度)、监理情况及建设进度,并说明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与充分性。

  公司回复:

  公司主要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资产负债表出现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且公允地反映了在建工程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公司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本期公司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主要是因为公司2018年由于公司兑付了大量到期债券,导致现金流出现问题,致使在建工程因公司资金流短缺大范围停工,且和公司管理层沟通未来复工续建时间无法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规定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应当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本期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

  (3)补充预付设备、工程款等预付对象基本信息,说明预付款项的交易背景、形成时间、具体采购内容。

  公司回复:

  公司预付设备、工程款等预付对象基本信息及交易背景信息如下:

  

  

  (4)说明公司实控人、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董监高及其他关联方与施工方、预付对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相关款项是否实际流入实控人、控股股东及其各类关联企业账户。

  公司回复:

  经公司核查,公司实控人、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董监高及其他关联方与施工方、预付对象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相关款项未发现流入实控人、控股股东及其各类关联企业账户。

  请年审会计师具体说明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替代性程序,量化核查比例,解释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原因。

  会计师回复:

  针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详见“问题2(1)”的回复,核查比例超过70%。无法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原因如下:

  1、公司的子公司陕西必康部分固定资产缺原始形成资料,涉及资产账面原值3.11亿元,账面价值0.77亿元。我们无法判断此部分资产金额的准确性。

  2、公司的子公司必康新沂1-9号厂房建造合同,合同金额7.35亿元,我们未能获取该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造价明细,从而无法判断该建造合同金额的合理性。

  3、公司的子公司必康新沂设备集成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13.40亿元,在合同的设备清单中,未约定设备的具体型号、规格等信息,我们无法判断该合同中设备金额的合理性;在实施盘点时,我们也无法判断实际到货的设备与合同约定的设备是否一致。

  4、公司的子公司必康新沂在向施工方新沂市远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时,大部分未见监理盖章确认的工程结算单,我们无法判断支付给新沂市远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的合理性。

  5、为获取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价值,公司聘请了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评估,并依据评估的初步结果对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但直至财务报表报出日,第三方评估机构未出具正式评估报告。我们无法判断公司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