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2-1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企业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32,505.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二)本次增加的关联交易情况
鉴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由32,505.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40,050.00万元人民币,增加金额为7,545.00万元人民币。
增加的预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珠海协隆塑胶电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072.8万元,实现净利润-350.29人民币万元,总资产人民币11,055.4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7,213.82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珠海赛纳三维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05.20万元,实现净利润-1,397.68人民币万元,总资产人民币10,583,8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7,828.8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各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信用良好,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格,若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参照成本加适当利润协商定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依据《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进行,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汪东颖先生、关联董事曾阳云先生、关联监事李东飞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发生的,也是必要的、有利的。相关协议的签署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除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外,公司已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2-102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30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向汪东颖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70号)核准,企业以新增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汪东颖、李东飞、曾阳云、吕如松、珠海横琴金桥、严伟、珠海奔图和业、北京君联晟源、孔德珠、汪栋杰、余一丁、珠海奔图丰业、珠海奔图恒业、彭秉钧、严亚春、珠海永盈、陈力、蔡守平、陈凌、况勇、马丽(以下简称“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660,000.00万元。本次交易公司合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171,136,112股,发行价格29.31元/股,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发行费用(含税)1,443.26万元。
2021年10月13日,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已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上市手续,股份发行完毕。
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公司获准向18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5,714,730股,每股发行价为32.11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0万元。2021年11月25日,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扣除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2,400.00万元后将人民币497,600.00万元全部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其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2,919.53万元)。其中人民币83,600.00万元用于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人民币25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人民币164,000.00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珠海分行”)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珠海吉大支行”)的专用账户。
截止2021年11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M10120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1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情况,及目前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其中使用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使用2021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5)。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截至2022年2月2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2021年非公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支付相关发行费用的累计金额为7,905.54万元,其中1,891.25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6,014.29万元用于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自筹资金已在规定期间内完成了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四)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已全部支付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全部闲置募集资金2,972.11万元(含理财收入和账户中的利息收入)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109.97万元(按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估算),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地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将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地使用该笔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和相应程序予以审议,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四、审议程序相关事项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分别经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合法,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全部闲置募集资金2,972.11万元(含理财收入和账户中的利息收入)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全部闲置募集资金2,972.11万元(含理财收入和账户中的利息收入)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已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对纳思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2-103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临时股东大会,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决议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应提交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8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提案
议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3为关联交易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议案4、议案5、议案6将对各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应选非职工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告相关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8:30-11:30,14:30-17:30;
2、登记方式和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件3),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2022年9月14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美娟、杨季然
联系电话:0756-3265238
传真号码:0756-3265238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证券部
邮编:51906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180
(2)投票简称:纳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监事(如议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二 二二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 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 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 “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 √”;如欲投票反对议案, 请在 “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 √”;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 “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 上 “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
提案4、5、6项采用累积投票制:(1)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2)选举独立董事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3)选举监事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2年9月8日下午15 :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002180纳思达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2-093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八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八名,八名董事参与了表决,关联董事就关联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2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2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经营需要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基金,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为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2022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境外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护境外控股子公司Lexmark International, Inc.(“Lexmark”)避免受到汇率波动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Lexmark、 Lexmark International Tech, SARL (“LITSARL”)以及Lexmark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ervices DAC(“LIFSDAC”)分别与UBS AG(“UBS”)签署包括《ISDA Master Agreement》(“《ISDA主协议》”)、《Credit Support Agreement》等ISDA协议文件,(“ISDA协议文件”),以开展货币对冲交易。
基于上述,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Lexmark International II LLC( “Lexmark II”,与“Lexmark”、“LITSARL”以及“LIFSDAC”合称“境外子公司”)与UBS就保证Lexmark在《ISDA主协议》项下的可能所需履行的货币对冲交易导致的账户平仓义务签署《Guaranty》(“《Lexmark保证协议》”)、就保证LITSARL在《ISDA主协议》项下的可能所需履行的账户平仓义务签署《Guaranty》(“《LITSARL保证协议》”)、就保证LIFSDAC在《ISDA主协议》项下的可能所需履行的账户平仓义务LIFSDAC签署《Guaranty》(“《LIFSDAC保证协议》”,与“《Lexmark保证协议》”、“《LITSARL保证协议》”合称“《保证协议》”)(“本次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为被担保债务的所有金额,最高为1,500万美元。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批准Lexmark II管理层签署《保证协议》以及与本次担保相关的文本协议,并同意Lexmark II承担及履行其在该等协议以及与此相关的其他文件项下的相关义务和责任,前提是Lexmark II只对《ISDA主协议》自签约日起12个月内已发生的货币对冲交易导致可能发生的账户平仓义务承担保证责任,若超出上述期限需要Lexmark II就新的账户平仓义务承担保证责任的,需要重新提请本公司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境外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22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于2022年8月2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名汪东颖先生、曾阳云先生、汪永华先生、孔德珠先生、张剑洲先生、孟庆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届期相同。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2022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于2022年8月2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名唐天云先生、肖永平先生、汪国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届期相同。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和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唐天云先生、肖永平先生、汪国有先生的有关材料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计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独立董事提名人发表了提名人声明,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2022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鉴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由32,505.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40,050.00万元人民币,增加金额为7,545.00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22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汪东颖先生、曾阳云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已全部支付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全部闲置募集资金2,972.11万元(含理财收入和账户中的利息收入)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109.97万元(按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估算),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22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9月1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提交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2-100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纳思达”)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于2022年8月2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监事会和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同意提名李东飞先生、夏月霞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审议,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六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东飞先生,196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珠海纳思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监事。现任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东飞先生与拟候选的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汪东颖先生、曾阳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李东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284,025股。
李东飞先生间接持有恒信丰业29.63%股权,恒信丰业持有珠海赛纳60.75%股份;李东先生飞持有珠海艾派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派克投资”)24.6%股权,艾派克投资持有Apex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66.88%股权,Apex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持有珠海赛纳3.72%股份;同时,李东飞先生持股29.63%的恒信丰业持有逸熙国际36.67%股权,逸熙国际持股86.24%的SEINE TECHNOLOGY LIMITED持有珠海赛纳31.42%股份;珠海赛纳持有公司28.96%股份,故李东飞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李东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李东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夏月霞女士,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于广东晨光律师事务所任执业律师。现任本公司非职工监事、法务总监。
夏月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000股。
夏月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夏月霞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2-095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汪东颖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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