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2-07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可转换债券相关事项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7月2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1月13日至2027年7月6日。
2022年6月21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11元/股调整为17.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1日起生效。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共计转换成“惠城环保”股票4,149股,“惠城转债”余额为319,928,800.00元人民币(即3,199,288张)。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张新功发行不低于1,000万股(含本数)且不超过3,000万股(含本数)股票,并与张新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1,77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35,31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367号),并于2022年7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170号),目前公司正在对《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工作。
(3)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事项
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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