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7 证券简称:显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2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4,0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4,020,000 (含税)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其中 A 股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境外战略投资者、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扣税后,每 10 股派现金 9 元;持有非首发限售、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持有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完成本次权益分派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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