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85 公司简称:康希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说明了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月,出于资产规划目的,HELEN HUIHUA MAO(毛慧华)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1,138,759股H股调整为通过其实际控制的SCHELD Holding Limited持有。SCHELD Holding Limited与公司实际控制人XUEFENG YU(宇学峰)、朱涛、DONGXU QIU(邱东旭)、HELEN HUIHUA MAO(毛慧华)于2022年1月26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SCHELD Holding Limited无条件地同意承继HELEN HUIHUA MAO(毛慧华)在《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全部义务,《一致行动人协议》项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出具的《全球和中国疫苗行业报告》中的相关预计,新冠疫苗接种率的提高有助于加强疫情管控,加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由大流行阶段进入局部流行阶段,未来新冠疫苗接种需求主要由加强针,高危人群的年度接种,新生儿的预防性接种,以及局部地区疫情流行造成的管控需要所组成。
在世界卫生组织(WHO)和世界各国的努力下,全球疫苗接种人数在2021年快速增长,并预计在2022年保持上升趋势,但未来疫苗接种的推进难度将会加大,全球新冠疫苗接种率的增速将逐渐放缓;同时,随着更多新冠疫苗产品的上市,市场竞争将变得更加激烈,未来供应价格可能会呈现下降趋势;此外,人们对于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及持久力等要求亦会更加严苛,给行业相关企业的整体运营带来更大的挑战。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2-043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20]1448号文)核准,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8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9.71元,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808,000.00元,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21,342,892.3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9,465,107.65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979,465,107.65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8月6日全部到账,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68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39,814,318.87元(不包括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143,961,361.13元;本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59,949,097.1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03,910,458.30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1,958,600,000.00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除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人民币1,958,600,000.00元外,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45,310,458.30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2020年7月22日,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345,310,458.30元,其中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产品收益人民币159,949,097.17元(已扣除银行手续费)。该金额不包含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详细情况请见本报告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除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已使用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2,839,814,318.87元。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制度规范,本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为提高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本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本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958,600,000.00元。本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29,800,288.33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的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8月2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人民币119,000万元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董事会提议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2020年10月9日,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021年9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9,000万元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董事会提议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2021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38,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本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维护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变更原项目“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5,668.59万元(其中含截至2021年3月31日孳息668.59万元)以及使用超募资金中的人民币55,000万元用于投资新项目“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建设,同时董事会提议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本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将超募资金中的人民币55,000万元变更用途用于投资建设本公司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该项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已于2021年4月29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5月28日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承诺投资项目因尚在建设期暂未实现收益。
注2:该项目与本公司所有经营活动相关,无法单独核算其实现的效益。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注1: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项目因尚在建设期暂未实现收益。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2-046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希诺”)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2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8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9.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80.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946.5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97,946.5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68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3)。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2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3、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2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核了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监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康希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康希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2-042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江峰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3)。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2-044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209.71元/股本;
● 调整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208.91元/股本。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相应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8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1年8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建忠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投票权。
3、2021年8月21日至2021年8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9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6)。
4、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7)。
5、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同意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208.91元/股。同日,独立董事对上述价格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原因
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事宜已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应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根据该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依据和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为209.71元/股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应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根据该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其中,在公司派息情况下,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209.71元/股-0.8元/股=208.91元/股。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事由充分,调整程序合法,调整方法恰当,调整结果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事由充分,调整程序合法,调整方法恰当,调整结果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的调整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激励计划》及《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2-045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为:446.78元/股;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为:445.98元/股。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应对回购股份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2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根据《回购报告书》,上述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6.78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2年1月23日至2023年1月22日)。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4日、2022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9)。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事宜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因此,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446.78元/股调整至不超过445.98元/股,具体调整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即446.78元/股-0.8元/股=445.98元/股。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调整价格上限后,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数量约为672,67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7%。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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