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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213                                公司简称:思特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部分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出席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议案》,并制定公司章程,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安排。除非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终止特别表决权安排,公司特别表决权设置将持续、长期运行。根据特别表决权设置安排,公司股本由具有特别表决权的A类股份及普通股份B类股份组成。除审议特定事项A类股份与B类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数量相同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XU CHEN持有的A类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为其他股东(包括本次公开发行对象)所持有的B类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的5倍。

  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XU CHEN直接持有公司13.71%的股份,通过特别表决权设置,XU CHEN自行及通过一致行动人莫要武控制的公司表决权比例为48.13%。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2-015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36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00股,发行价格为31.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60,715,100.00元,扣除承销商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63,035,755.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23,461,118.52元(包括:审计费及验资费9,000,000.00元、律师费9,000,000.00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716,981.13元、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744,137.3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4,218,226.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安永华明[2022]验资第61555491_B03号《验资报告》。

  (二)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563,374.29元,

  

  注1: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尚未转出。

  注2: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尚未转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况。

  2022年5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思特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思特威(昆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亭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上述协议,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尚未转出。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2022年7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 。

  

  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2-017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22年9月1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公司及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36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6,071.5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421.8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5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资第61555491_B03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22年9月1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及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已履行了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公司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2-018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智感微电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感微”)为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特威”)的全资子公司。

  ● 智感微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为智感微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额度,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智感微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授信起止日为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业务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智感微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额度,在担保额度范围内银行授信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形式及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智感微电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董事:XU CHEN

  注册资本:6,075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6日

  住所:中国香港观塘区鸿图道21号讯科中心10楼F单元

  经营范围:贸易、进出口、咨询、服务

  与公司的关系:思特威直接持有智感微100%的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智感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智感微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额度仅为智感微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授信及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智感微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已实际享有智感微100%的表决权和利润分配权等权利,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授信主要用于智感微向其供应商支付货款,有利于帮助其良性发展,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对象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含本次批准担保额度),上市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0,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2-016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碧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同意通过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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