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下午2: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2022年8月16日发送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华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侯亚茜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自查,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与会董事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25,000,000股(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为准。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亦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管理办法》《指导意见》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分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募集资金的投向进行了分析,并编制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摊薄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编制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有效协调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因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修订及变化、决定或调整本次发行的时机和实施进度、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具体认购办法、发行对象的选择、募集资金用途等;
(2)签署、修改、递交、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等),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3)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4)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本的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5)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7)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或调整事宜;
(10)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11)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的期限,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基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就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34号)的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6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70元。募集资金总额387,16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2,660,630.87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030017号《验资报告》。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0,420.95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对公司、项目实施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协议的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9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此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产5,000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3年12月;“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2年12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7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辰股份”)拟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一)2021年8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
1、警示内容
2021年8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日辰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苗建伟予以口头警示,主要内容为:
2021年4月27日公司提交公告附件不符合要求,年报正文为修订稿;2021年6月15日,公司权益分派操作闭环未及时确认。
公司未及时、审慎办理信息披露的操作事项,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二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规定。
2、整改情况
公司收到口头警示后高度重视,组织证券事务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加强信息披露有关业务的深入学习,并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水平和规范意识,保证信息披露工作制度有效执行,确保信息披露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2022年7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
1、警示内容
2022年7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日辰股份、财务总监张韦(代行董事会秘书)予以口头警示,主要内容为:
2022年6月22日,公司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及附件中,存在激励名单披露不准确的情况。公司上传的更正公告中存在公告类别选择错误、公告编号引用错误等业务操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
2、整改情况
公司收到口头警示后高度重视,加强证券事务部人员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严格落实“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准则,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水平和规范意识,保证信息披露工作制度有效执行,确保信息披露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其他情形——工作函
最近五年,公司收到相关问询函或工作函的情况如下: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同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摊薄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条件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22年11月底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根据公司2021年年报,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8,128.79万元和6,893.97万元,假设2022年在2021年基础上按照0%、10%、2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
4、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98,613,681股为基数,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25,000,000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23,613,681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测算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未考虑发行费用等;
6、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7、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8、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从上表测算可见,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尚未显现,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谨慎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为满足连锁餐饮、家庭消费等领域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对现有复合调味品业务体系的补充和完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突破现有产能瓶颈,在继续丰富复合调味品产品品类的基础上,发挥核心优势向下游预制菜领域延伸,拓宽公司营收渠道,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加强公司在长三角地区重点布局的力度。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资产及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二)公司在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才储备
公司管理层对行业拥有深刻的理解,并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管理实践经验。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持续吸纳优秀人才,并成功建立了经验丰富的研发、生产、质量控制及营销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平均拥有10年以上行业从业经验,能够精准把握市场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在培训方面,公司聘请外部培训机构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工作效能、运营管理能力及逻辑思维方式等;在晋升方面,公司制定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可以有效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本次募投项目的项目人员主要来自于内部调配及外部招聘,公司不断优化对人力资源配置,加大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制定详细的人员培养计划,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生产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以满足募投项目对于相关人员的需要。
2、技术储备
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青岛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公司具有专门的研发团队,保持对日韩终端市场、国内餐饮市场和终端消费者的追踪和分析,有着敏锐的市场反应能力,通过信息收集、数据分析、样品检验等工作,对调味品的口味、生产工艺等进行设计与研发,协助食品加工企业和餐饮企业持续推出新产品和升级产品。同时,研发部重视产品应用的开发,向客户提供产品工艺、设备条件设定等相关参数,解决客户与终端消费者的实际操作问题。
3、市场储备
成立以来,公司在日本终端客户及国内客户中赢得了优良口碑,培养了一批稳定的核心客户群,几乎囊括了国内最重要的对日出口禽肉调理食品的食品企业,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市场地位。
公司敏锐地抓住国内餐饮企业向连锁化、标准化转型的机遇,利用多年来服务日本市场练就的产品质量优势和新产品研发优势,大力发展针对国内餐饮连锁企业的复合调味料定制化业务,与国内多家知名连锁餐饮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公司创建了自有品牌“味之物语”,逐步将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重点转向国内,不断加大对C端开拓力度,终端渠道快速扩容。
综上,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条件,募集资金到位后,预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障碍。
四、公司对保证募集资金有效运用、防范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后,发行当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指标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为降低本次发行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公司承诺采取加大各类主营产品的市场开拓力度、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等措施,提高销售收入,增强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弥补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
1、加强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复合调味品的定制、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面向食品加工企业和餐饮企业,为其提供复合调味料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酱汁类调味料、粉体类调味料以及少量食品添加剂三大类,千余个品种。除食品加工和餐饮类客户之外,公司还拥有“味之物语”自有品牌,在商超、电商等终端消费市场进行布局。公司将不断推进“扩品类、扩渠道”战略思路,坚持内涵式发展和外延式增长双轮驱动,稳固B端优势,培育C端增长。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以及生活节奏的加快,复合调味品行业市场潜力巨大。公司将进一步夯实发展复合调味品主业,扩大生产能力,满足市场增长需求,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2、加快募投项目进度,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公司将积极推动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开始项目前期建设,以缩短募集资金到位与项目正式投产的时间间隔;细心筹划、组织,争取使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公司将严格控制业务流程,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市场开拓,使募投项目尽快发挥经济效益,回报投资者。
3、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持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制定了《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4、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将加强公司业务发展,加快募投项目进度,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完善公司治理,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相关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相关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七、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由于募投项目利润释放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实现预期效益,也将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被摊薄,从而降低公司的股东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遭受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1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上述部分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总体工作安排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有关审批机关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相关规定,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就截止2022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34号)的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6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70元。募集资金总额387,16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2,660,630.87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030017号《验资报告》。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新增募集资金专户情况的说明:
1、新增日辰食品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系“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追加日辰食品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日辰上海”)为共同实施主体,因此,日辰上海的募集资金专户无初始存放金额。具体参见本报告“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新增日辰食品(嘉兴)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系“年产1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产5,000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日辰食品(嘉兴)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日辰嘉兴”)实施,实施地点由公司青岛本部厂区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21-014地块,因此,日辰嘉兴的募集资金专户无初始存放金额。具体参见本报告“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账户截止日金额说明: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不包含公司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的资金金额合计260,000,000.00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4日、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7日、9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9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此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产品余额为26,000.00万元,明细如下:
(五)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尚未结项,实际投资总额尚未确定。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公司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截止2022年6月30日,“年产1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产5,000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尚在建设中,尚未实现效益。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公司销售及服务能力,提高公司的品牌地位,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公司技术实力,增强公司持续创新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三)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不适用。
四、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34,266.06万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支出7,076.88万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3,231.7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30,420.95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4,420.95万元,尚未到期的七天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合计26,000.00万元。
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扣除手续费、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净收益后余额为27,189.18万元(包含尚未到期的七天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本金26,0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79.35%,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产5,000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日辰嘉兴实施,实施地点由公司青岛本部厂区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21-014地块,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2年9月;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追加日辰上海为共同实施主体;将“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1年9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产5,000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3年12月;“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2年12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投项目“年产1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未投资建设完成,暂未实现效益。
注2: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尚未投资建设完成,暂未实现效益。
注3: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公司销售及服务能力,提高公司的品牌地位,产生经济效益不可量化。
注4: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公司技术实力,增强公司持续创新能力,产生经济效益不可量化。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3755 公司简称:日辰股份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侯亚茜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侯亚茜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亚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具体简历附后。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2-87520886
传真:0532-87527777
邮箱:rcspzqb@richen.com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附:侯亚茜简历
侯亚茜,女,199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8年3月至2022年6月曾任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2年6月至今任职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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