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2-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22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2-064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69元,共计募集资金77,773.5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972.9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2,800.5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汇入本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22.4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0,478.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581.48 万元和未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13,7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9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迎宾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同时,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宁波甬友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甬友)连同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9日与兴业银行东莞塘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宁波甬友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提高公司信息化水平,属于实际经营活动中的配套设施建设,无法量化测算实际经济效益。但该项目的实施为公司运营管理和决策分析提供了更加准确的信息,为公司持续地高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部分为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及购买理财产生的收益中的87.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2-065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友联众”)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1、 拟申请授信额度明细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宁波甬友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甬友”)、青县择明朗熙电子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县择明”)、明光三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光三友电力”)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2,25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期限以公司或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该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拟申请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2、 须提供的担保条件
(1) 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自身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明光三友电力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关联担保:公司股东宋朝阳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2,250万元。
二、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一) 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明光三友电力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二) 被担保人信息
1、 被担保人名称:青县择明朗熙电子器件有限公司
(1) 住所:河北省青县金牛镇大鹁鸽留村
(2) 法定代表人:宋朝阳
(3) 注册资本:2222.2222万元
(4) 成立日期:2009年3月25日
(5) 经营范围:磁性元件、电子元器件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分公司经营住所:河北省沧州市青县经济开发区南区北环东路北侧、发展大街东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项目,可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股东构成:
(7)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8) 青县择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被担保主体,青县择明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生产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其他股东之一韩之新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其他少数股东资产有限,为此事项提供担保存在一定困难,因此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不会导致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 被担保人名称:明光三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 住所:安徽省明光市工业园区五一路以东、灵迹大道以南
(2) 法定代表人:宋朝阳
(3) 注册资本:2000万元
(4)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18日
(5)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 股东构成:公司持股100%
(7)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8) 明光三友电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公告日(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0万元(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942.96万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8%。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三、 关联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宋朝阳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2,250万元。
(一) 关联方介绍
宋朝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三友联众26.27%股份,通过东莞市昊与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艾力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三友联众1.99%股份;宋朝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 关联担保影响
关联方宋朝阳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未向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 2022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2022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宋朝阳、傅天年、徐新强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44,998.17万元(不含本次担保),为无偿担保,无需支付费用。
(四) 应履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宋朝阳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但根据上述规则7.2.17条第二款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只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四、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意见如下:
1、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2,25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以自有资产为自身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决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年内有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进行单独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明光三友电力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青县择明其他股东之一韩之新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其他少数股东资产有限,为此事项提供担保存在一定困难,因此未同比例提供担保。实际融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按与相关银行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进行单独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同意关联方宋朝阳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2,250万元。具体担保条款以担保人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1、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2,25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以自有资产为自身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保证了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2、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3、 公司关联方宋朝阳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并免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关联方对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同时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关联方宋朝阳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并免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或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 公司及子公司宁波甬友、明光三友电力和青县择明本次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以自有资产为自身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在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
(2)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系配合各主体日常经营的融资工作,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担保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3) 关联方宋朝阳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会议相关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本次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三友联众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金筹措和业务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其中《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三友联众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九、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2-066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参照公司所处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由每人每年3.6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4.8万元人民币(税前)。该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调整后的独立董事薪酬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是参考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履职。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2-067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 截至2022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阶梯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登记办法:
(1)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股票账户卡原件。
(2)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于2022年9月14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信函、传真或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必须按要求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 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美艳
联系电话:0769-82618888-8121
传真号码:0769-82618888-8072
电子邮箱:ztb@sanyourelay.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6、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932,投票简称:三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注:
1、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方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2、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三: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2、 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9月14日下午17:00之前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2-061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经本报告期股份变动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2021年上半年重溯基本每股收益为0.41元/股,重溯稀释每股收益为0.41元/股。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在青县经济开发区的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并经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当地土地出让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同意公司调整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朗熙电子器件有限公司在青县经济开发区的项目投资额度为不超过51,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在青县经济开发区的项目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2、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披露了青县择明完成了土地的权属登记手续,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取得土地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2-059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朝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62)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2-06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由每人每年3.6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4.8万元人民币(税前)。该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调整后的独立董事薪酬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
关联独立董事李焰文、高香林、刘勇回避该项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2,25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以自有资产为自身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决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年内有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进行单独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明光三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朗熙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青县择明朗熙电子器件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之一韩之新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其他少数股东资产有限,为此事项提供担保存在一定困难,因此未同比例提供担保。实际融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按与相关银行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进行单独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关联方宋朝阳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2,250万元。具体担保条款以担保人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关联董事宋朝阳回避该项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2-060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以邮件、书面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康如喜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62)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2-06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2,25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以自有资产为自身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保证了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方宋朝阳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并免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关联方对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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