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2-04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开展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的开户手续。详细内容可见公司于2022年7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2-039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赖永春先生主持,会议采取表决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到监事3名,现场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1、公司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2-038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数据 ”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核准,认为《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其他方式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报告期内,除为合并报表范围之内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之外,公司未进行其他担保行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三)公司已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张国清 陈朝阳 阳建勋
2022年8月25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