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2-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金属增材制造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变更项目购置土地面积及实施地点:原计划购置土地约170亩,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现变更为购置土地约220亩,总建筑面积约为25万平方米;原建设地点预计为西安市高新区韦斗路以南、纬二十八路以北、经三十八路以西、经四十路以东,现拟变更为西安市高新区韦斗路以南、纬二十八路以北、经三十八路以西、经四十二路以东
● 变更部分项目内容:公司原计划建设大尺寸金属增材制造车间、增材智造产业综合创新中心以及相关配套厂房等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米,配套 S500、S600、S800、S1000 型等大型金属增材制造装备、热处理炉等设备仪器,建设金属增材制造产品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受用地规划、文物勘测等多重因素影响,根据公司整体的战略规划,现拟变更为建设金属增材制造装备车间、增材智造产业综合创新中心以及相关厂房及生活配套等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米,配套测试试验验证平台、集成装配平台、检测仪器等设备仪器,建设全类型金属增材制造装备生产线等相关配套设施。
● 本项目仅对购置土地面积、实施地点及部分项目内容做了变更,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及其他内容未发生变更。项目变更情况已经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
1.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报建、施工等前置手续,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项目的推进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风险;
2.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给项目资金筹集、项目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一、变更后投资概述
针对国内外增材制造产品市场需求及公司产业发展需要,公司拟投资建设金属增材制造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预计为西安市高新区韦斗路以南、纬二十八路以北、经三十八路以西、经四十二路以东。通过本项目建设,公司金属增材制造装备年生产能力大幅提升,建设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金属3D打印全产业链服务企业。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投资金属增材制造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变更后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属增材制造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2、实施主体: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拟建设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韦斗路以南、纬二十八路以北、经三十八路以西、经四十二路以东。
4、建设内容:计划投资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购置土地约220亩,建设金属增材制造装备车间、增材智造产业综合创新中心以及相关厂房及生活配套等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米,配套测试试验验证平台、集成装配平台、检测仪器等设备仪器,建设全类型金属增材制造装备生产线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审批或实际建设为准)
5、实施进度:本项目建设周期约36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6、项目投资总额: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夯实核心竞争力及拓展行业市场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项目达产后,公司金属增材制造装备年生产能力大幅提升,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已构建了稳定的市场体系和良好的品牌影响力,有利于持续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增强综合实力。
四、 主要风险提示
1、 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报建、施工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2、 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给项目资金筹集、项目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3、项目建设需一定时间周期,如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将对本项目的经济效益产生影响。公司将积极关注产业政策、行业趋势及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4、由于影响项目建设的因素较多,项目存在建设未能按期完成或建设成本高于预期成本的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踪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方面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尽快建成投产;
5、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6、公司将根据项目具体进展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金属增材制造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2年8月)》。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2-027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2年8月19日通过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宫蒲玲女士主持,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16,158,250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股本的20.0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限售期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募集资金数量及投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0,936.41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金属增材制造大规模智能生产基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发行决议有效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制定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制定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制定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2年6月30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2-029)。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制定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2-030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10,936.4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金属增材制造大规模智能生产基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一)主要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20%,即16,158,250股。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假设公司于2022年12月底完成本次发行。
(4)根据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剔除股份支付金额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48.16万元,剔除股份支付金额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63.88万元。根据公司最近三年经营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公司2022年度剔除股份支付金额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20%、30%或40%,且假设公司2022年度应摊销的股份支付金额不发生调整。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6)在计算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股票回购注销、公积金转增股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7)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注: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在该情况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优化业务结构,提高行业地位,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金属增材制造与再制造技术全套解决方案,业务涵盖金属3D打印原材料的研发及生产、金属3D打印设备的研发及生产、金属3D打印定制化产品服务、金属3D打印工艺设计开发及相关技术服务(含金属3D打印定制化工程软件的开发等)。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属增材制造大规模智能生产基地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迎合市场需求、顺应公司发展战略,系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升级和拓展,促进增材制造技术的应用推广。上述项目的开展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围绕金属增材制造技术领域,大力培养增材制造装备、产品、工艺、材料等各领域核心团队,技术方向涵盖增材制造设备总体设计、软/硬件开发、系统集成;增材制造及后处理工艺开发、结构设计优化、新产品研发、新技术开发;新型粉末原材料研制等。公司坚持运用系统工程理论和科学方法,构建金属增材制造研发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坚持以需求为牵引,在实践中学习锻炼、在实践中培养人才,利用有效资源积极进行关键技术攻关。公司通过提供优良的研发条件、体系化的研发项目和课题,搭建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措施,对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进行激励,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研发团队的积极性。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358人,研发人员占比29.86%,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179人,占研发人员比例为50.00%。未来,公司将继续引进高端技术人员,研发队伍的规模将不断扩大,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提供了高素质人才储备。
2、技术储备
公司一直专注主业,致力于金属增材制造技术研究,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金属增材制造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陕西省金属增材制造工程研究中心,担任全国“增材制造产业联盟”的副理事长单位。作为国内增材制造行业早期的参与者之一,公司通过多年技术研发创新及产业化应用,在金属增材制造领域积累了独特的技术优势,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授权专利247项,其中发明专利74项,实用新型专利141项,外观设计专利32项。公司先后承担工信部“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业强基工程”、“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省部级重大专项等多类增材制造科研攻关项目,同时与国内军工单位及其下属科研院所等紧密合作,参与支持多个国防重点型号工程的研制与生产交付,完成了多项装备发展部、国防科工局的增材制造技术攻关任务。2017年度,公司获得“国防科技进步一等奖”及“国防科技进步二等奖”各一项。
因此,公司在金属增材制造领域拥有雄厚的技术储备和积累,将为募投项目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市场储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深耕航天航空领域,金属3D打印装备广泛应用于我国重点装备,并已有多个产品通过了相关应用型号装备的预研、试制或小批量生产的验证,随着上述型号装备在我国“十四五”、“十五五”期间的定型、批产,其产量将大幅增加,公司也将成为上述型号装备的合格配套供应商,相关金属3D打印产品规模将实现爆发试增长。
此外,公司持续进行下游应用领域的市场拓展,为多个应用领域内的客户提供技术服务、进行研发测试和技术验证,并在医疗、模具、汽车等应用领域取得效果显著,形成了具体应用场景的解决方案,并实现了定型产品的批量销售。随着3D打印技术在下游制造领域的持续拓展应用以及下游制造行业产品设计理念的转变,公司金属3D打印产品的市场需求将大幅增长。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扎实的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具体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同时,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制定了以下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获得高效的管理及使用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合法合规使用。
2、积极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不断完善市场区域布局。如果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获得批准,还将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增强资本实力,不断整合优势资源,拓宽公司业务覆盖区域、巩固市场地位,提高公司服务质量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跨越式发展。
3、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员工激励机制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优化业务流程,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营运资金周转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另外,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以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严格执行股利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制度
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对未来经营绩效合理预计的基础上,制订了对股东分红回报的合理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文件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回报理念,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六、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做出以下承诺: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折生阳、薛蕾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不越权干预铂力特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铂力特利益。
2、若违反承诺给铂力特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铂力特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铂力特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铂力特董事会或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铂力特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铂力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5、如果未来铂力特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铂力特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铂力特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铂力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铂力特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7、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铂力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并给铂力特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同意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铂力特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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