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58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8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下午14: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开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的记载、误导性的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再升科技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再升科技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再升科技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9)。
(三)审议通过《再升科技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再升科技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四)审议通过《再升科技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再升科技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61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拟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28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1,141,494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1、2019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8日,公司在公司云之家ERP管理系统、企业公告栏对激励计划对象的姓名、职务、股票期权数量予以公示。2019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再升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临2019-051),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9年5月28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再升科技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19-053)。
4、2020年5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5、2020年7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依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18元/股调整为12.08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4人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112,235份。鉴于1名激励对象2020年业绩考核等级为B,公司拟注销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014份。综上,本次拟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119,249份。本次注销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9名调整为35名,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87.5304万份调整为275.6055万份。
7、 2021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依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08元/股调整为12.03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年7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2021年5月18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公司已于2021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2)。依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03元/股调整为11.88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2年3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鉴于9名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 期权合计483,807份。
10、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2022年3月31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5元(含税);公司已于2022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7)。依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88元/股调整为8.41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的议案》,鉴于2022年3月31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依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尚未行权部分数量由171.3076万股(其中81.5353万股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89.7723万股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数量)调整为239.8306万股(其中114.1494万股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后数量, 125.6812万股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后数量)。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行权数量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28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1,141,494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监事会对注销已到期尚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原因、依据和数量
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行权期为2021年6月17日至2022年5月20日),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需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到期尚未行权的28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1,141,494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四、本次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心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尚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应的注销登记等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再升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再升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再升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 临2022-057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再升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8日以传真、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上午10: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郭茂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要求进行编制。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再升科技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再升科技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再升科技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9)。
(三)审议通过《再升科技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刘秀琴女士、易伟先生属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再升科技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四)审议通过《再升科技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再升科技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3601 公司简称:再升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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