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718 公司简称:唯赛勃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27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奥斯博”或“奥斯博”),系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奥斯博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担保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内,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次的担保事项。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情况概述
根据全资子公司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奥斯博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
(二) 审议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579674417P
3、成立日期:2011年07月21日
4、注册地址:汕头保税区N1路北端津贝特大厦2栋2楼
5、法定代表人:谢建新
6、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 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符合全资子公司奥斯博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和总体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目前对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进行的合理预估,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31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9月21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21日
至2022年9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9月1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899号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和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2年9月19日16:3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四)注意事项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行承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公司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要求,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佩戴口罩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随申码、行程码,核验无误方可参会。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899号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邮编:201706
联系电话:021-69758436
电子邮件:investor@wave-cyber.com
联系人:李娟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32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9月06日(星期二)至09月1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wave-cyber.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30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9月14日上午 10:00-11: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9月14日上午 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谢建新先生
总经理:周广朋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娟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9月14日(星期三)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9月06日(星期二)至09月1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wave-cyber.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电话:021-69758436
邮箱:investor@wave-cybe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24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通过专人、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建新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了《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6)。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5,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关联方李娟女士、谢哲桁先生及其他非关联方共同出资1,0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青海唯赛勃膜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以下简称“青海唯赛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10.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51.00%;金铂先生出资165.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16.50%;沈逸轩先生出资165.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16.50%;北京维岳万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80.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8%;李娟女士出资40.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4.00%;谢哲桁先生出资40.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4.00%;所有投资人均以货币形式认缴,并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履行出资义务。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谢建新、李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及其他相关文件。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备案的内容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工商登记机关变更备案手续。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及其他相关文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5项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附件。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文件。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1)及其他有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25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通过专人、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为民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6)。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关联方李娟女士、谢哲桁先生及其他非关联方共同出资1,0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青海唯赛勃膜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以下简称“青海唯赛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10.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51.00%;金铂先生出资165.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16.50%;沈逸轩先生出资165.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16.50%;北京维岳万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80.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8%;李娟女士出资40.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4.00%;谢哲桁先生出资40.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4.00%;所有投资人均以货币形式认缴,并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履行出资义务。本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及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及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26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唯赛勃”)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1号)核准,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438,600股,每股发行价格5.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4,115,810.00元。前期已支付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566,037.74元,扣除剩余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33,027,859.4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21,087,950.58元,已于2021年7月22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7,718,406.37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2,803,506.47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51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和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津贝特(汕头)环保制造有限公司以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1-6月,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194.3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议案相关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1)110A014613号”《关于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1年7月22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1,375,963.47元。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各全资子公司,下同)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1-6月,公司按照上述议案内容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额度的上限为5,500.00万元,具体发生额见下表,2022年1-6月公司实现理财收益74,256.94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1-6月,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2022年1-6月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29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概述: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赛勃”或“公司”)拟与公司关联方李娟女士、谢哲桁先生及其他非关联方共同出资1,0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青海唯赛勃膜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以下简称“青海唯赛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10.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51.00%;金铂先生出资165.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16.50%;沈逸轩先生出资165.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16.50%;北京维岳万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80.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8.00%;李娟女士出资40.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4.00%;谢哲桁先生出资40.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4.00%;所有投资人均以货币形式认缴,并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履行出资义务。
●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项目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丰富公司上下游产业链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公司拟与公司关联方李娟女士、谢哲桁先生及其他非关联方共同出资1,0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青海唯赛勃膜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以下简称“青海唯赛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10.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51%;金铂先生出资165.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16.50%;沈逸轩先生出资165.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16.50%;北京维岳万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80.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8.00%;李娟女士出资40.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4.00%;谢哲桁先生出资40.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4.00%;所有投资人均以货币形式认缴,并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履行出资义务。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构成关联交易,李娟女士为公司间接持股股东、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谢哲桁先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市场部南方区域副总监,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建新先生之侄。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以上且未超过3,000.00万元。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李娟女士为公司间接持股股东、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谢哲桁先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市场部南方区域副总监,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建新先生之侄,均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1、李娟
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9年3月至2019年9月,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10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娟女士通过新泰菲辉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工作室(曾用名:上海菲辉企业管理咨询工作室)间接持有公司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除上述关系外,李娟女士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2、谢哲桁
男、中国国籍,2018年5月担任唯赛勃市场部销售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市场部南方区域副总监。
除上述关系外,谢哲桁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其他投资方信息
1、金铂
男、中国国籍,2017年8月至今担任英泰联(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控股股东;2018年12月起担任北京维岳万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系该公司股东。
2、沈逸轩
男、中国国籍,2017年8月至今担任英泰联(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6月起担任北京维岳万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系该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
3、北京维岳万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李娟、谢哲桁及其他三方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对外投资”交易类型。
(二)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海唯赛勃膜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2、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待根据工商注册地址确认
5、法定代表人:谢建新
6、股权结构:
四、关联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交易各方按照持股比例以1元/注册资本的出资价格,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必要性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公司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与在新材料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合作方进行深度合作,有利于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和合作共赢,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市场布局,为本行业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丰富公司上下游产业链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够促进公司与同行业其他优秀伙伴加强合作,充分利用行业内优质资源。合资公司的各项业务如能顺利开展,能够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及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快速可持续发展。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本次投资事项短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建新、李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整合各方资源,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