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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87                                公司简称:亨通光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2-060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6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228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5日

  至2022年9月16日

  投票时间为:自2022年9月15日15:00至2022年9月16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已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9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3430985

  传真:0512—63092355

  邮箱:htgd@htgd.com.cn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2288 号亨通光电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5200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2-060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原用途:100G/400G硅光模块研发及量产项目;

  ● 募集资金新用途:大型深远海风电安装平台项目;

  ● 本次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为83,815.22万元,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16.63%;

  ● 建设期:大型深远海风电安装平台项目预计建设期为24个月;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15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71,105,746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或“公司”)于2020年12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9,423,23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39,999,998.23元,扣除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35,852,830.3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04,147,167.9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02号)。

  根据《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上述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除巴基斯坦-埃及-肯尼亚、埃及-法国两段尚需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约61,028万人民币外,该运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的90,000万元将优先投入至新增的新加坡延伸段建设,募投项目涉及的肯尼亚-南非段将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另行筹措资金。

  (二)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100G/400G硅光模块研发及量产项目”,100G/400G硅光模块研发及量产项目为硅光模块产品新建项目,项目设计年产能为120万只100G硅光模块和60万只400G硅光模块。本项目总投资110,475万元,包括建设投资95,73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4,743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86,500万元。

  随着海上风电开发向着远海及深海区域探索和发展,以及海上风电“大风机”化的必然发展趋势,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亨通光电拟将原100G/400G硅光模块研发及量产项目部分募集资金进行调整和变更,优先建设大型深远海风电安装平台项目(以下简称“海工船”项目),从而提高公司在海上风电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加强海上风电EPC业务能力,提升行业市场占有率。

  本次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为83,815.22万元,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16.63%。

  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已实际投资情况

  100G/400G硅光模块研发及量产项目为硅光模块产品新建项目,项目设计年产能为120万只100G硅光模块和60万只400G硅光模块。

  本项目总投资110,475万元,包括建设投资95,73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4,743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86,500万元。截至2022年8月15日,募集资金投入2,684.78万元,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为83,815.22万元(不含利息)。本项目较原计划投资进度有所放缓,主要原因系:(1)鉴于公司正在与英国洛克利持续优化硅光芯片的性能,主要在开展研发优化性能和小批量验证工作,从谨慎性出发,生产线投资适当放缓;(2)国内数据中心由100G向400G升级的过程较之前预测有所延迟,市场对于400G硅光模块的需求也相应延迟,公司根据市场情况也适当调整了投资进度。截止目前,公司400G QSFP-DD DR4 硅光模块尚在客户评估中,公司将根据已开放的客户评估与市场需求等情况,积极推动其量产化工作。本次拟将剩余募集资金83,815.22万元及其利息优先投入海工船项目,100G/400G硅光模块研发及量产项目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另行筹措资金。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随着海上风电开发向着远海及深海区域探索和发展,以及海上风电“大风机”化的必然发展趋势,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建设一艘大型海上风电安装作业平台,实现公司海上风电施工装备跨越式升级。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领着我国的能源发展,海上风电仍是清洁能源的主要抓手之一,未来海上风电将开启平价上网的发展进程。我国沿海主要省份(广东、江苏、浙江等)的“十四五”规划中,海上风电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保守估计2022-2025年预计新增并网容量28GW。此外,广东和福建海上风电规划量的90%均为作业水深35米以上、风机单机容量8.5MW及以上机组,江浙及以北区域也将有35%为作业水深35米以上、风机单机容量7MW及以上机组。海上风电机组大型化、远海化趋势明显。公司通过拟投资建设的海工船项目可提高公司在海上风电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加强海上风电EPC业务能力,提升行业市场占有率。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本项目为拟建造一艘大型海上风电安装作业平台,可在70m以内水深进行海上风电机组的吊装及风机基础施工作业。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安装50台(7-20兆瓦)风电机组的施工能力。

  海工船项目实施建设主体为亨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海工”),公司通过子公司江苏亨通高压海缆有限公司持有亨通海工100%股权。项目建成后,亨通海工拟将风电安装平台租赁给其持有90%股份的控股子公司江苏亨通蓝德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蓝德”),由亨通蓝德直接向业主或者总包方承担海上风电机组的安装工作并收取相应施工费用。

  项目总投资为90,129.00万元人民币,其中:建设投资89,419.2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09.80万元。具体投资如下表:

  

  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本项目建成后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0.58%,静态投资回收期为8.19年(包含24个月建设期)。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2022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指出,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积极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降本增效,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平价示范。《规划》指出,加快推动海上风电基地集群化开发,重点建设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和北部湾等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开发建设,推进一批百万千瓦级的重点项目集中连片开发,结合基地开发建设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平价示范和海上能源岛示范工程。

  远海化之下,风速和利用小时数提高提升发电效率。我国潮间带和近海风电开发技术较为成熟,“十四五”早期我国海风开发以近海为主,后续有望朝深远海领域开发。远海风电场的风速更快,利用小时数更高,发电效率更高,使用更大的风机有助于捕捉更好的风能,有效摊薄初始投资以及后期运维成本。

  公司现有“华电稳强”号、“亨通一航”号海上风电安装作业平台,均属于中小型海上风电安装作业平台,主要适用于作业水深30米以内、风机单机7MW以下的海上风电机组施工。大型深远海风电安装平台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具备在70m以内水深进行海上风电机组的吊装及风机基础施工作业。这将大大提高公司在海上风电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也为海上风电深远海、机组大型化的发展打好基础。

  (二)风险提示

  大型深远海风电安装平台项目是公司基于长远发展规划和海上风电行业向深、远海的发展前景经多次研究论证后审慎提出的,有较高的可行性,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生产业政策重大变更、市场环境不利变化、公司人才储备不足、运营管理经验不足等情形,则海工船项目存在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产业政策,积极开拓海上风电市场,加强人才储备,提升运营管理能力,从而增强本项目的抗风险能力。

  五、专项意见说明

  1.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所做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的行为。亨通光电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亨通光电实施上述事项。

  2.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原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新项目用途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与业务增长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因此,我们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要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上网附件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2-063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卫兴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四项议案,相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2-059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上半年度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要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2-060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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