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0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完成的主要工作
1、持续化解风险事项
(1)积极督促股东胡卫林归还占用资金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胡卫林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24,870.94万元。报告期内,在董事会带领下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支持下,公司管理层积极协调各方,督促胡卫林通过资产置换方式归还占款15,000万元,通过现金方式归还占款300万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胡卫林占用资金余额为10,153.91万元(含占用资金利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卫林占用资金余额为10,151.03万元。
2022年3月,公司与中民居家、胡卫林共同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拟以中民居家持有的中民护培(武汉)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民护培”)100%股权置换公司持有的对胡卫林关联方的债权15,000万元,以解决胡卫林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2022年6月,中民护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营业执照,成为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完成交割工作。
剩余占款主要还款来源如下:
1)本报告期末,胡卫林持有公司1,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93%,上述股份已全部为流通股;其中质押/冻结1,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93%。胡卫林承诺通过减持所持有的扬子新材股份获得的资金,在向银行归还通过抵质押扬子新材股票融资贷款的本息和支付相关税费后,剩余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占款。
2)公司持续督促胡卫林向第三方转让苏州佳苏实业有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胡卫林间接持有),以获得的土地转让款来归还占用资金;目前,该地块已作为公司向中信银行融资(融资余额6,600万元)抵押物。
3)剩余约0.4亿元暂无确切还款来源,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于2021年度对此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公告;同时公司仍将持续积极督促胡卫林筹措资金归还占款,以最大化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2)推进俄联合股权出售工作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6月做出了处置境外子公司俄联合股权的决定,聘请了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境内外中介机构联合推进俄联合股权出售相关工作。受新冠疫情及俄乌战争等因素影响,重组相关工作遇到重大障碍,推进难度较大。鉴于外部客观环境以及俄联合自身经营情况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继续推进交易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2022年5月,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的《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6)。
与此同时,公司拟通过公开交易场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公开征集拟转让股权的潜在受让方,以加快推进俄联合股权出售事项,最大化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于公开交易场所挂牌出售所持有的俄联合51%股权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拟于公开交易场所挂牌出售所持有的俄联合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7)。
2022年4月2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方中民未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其不可撤销地就下列事项作出承诺:
“1、承诺在扬子新材(002652)通过公开交易场所挂牌方式对外转让其持有俄罗斯联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俄联合”)51%股权的交易中,若在挂牌后6个月内无买家摘牌,则本公司承诺按照彼时的挂牌价格对转让资产进行摘牌。
2、承诺积极配合扬子新材,在公开交易场所挂牌转让俄联合股权交易中,摘牌方作为俄联合控股股东,需要在2022年12月31日前推动俄联合偿还对胡卫林控股的德峰国际有限公司的欠款,以解决胡卫林对扬子新材的资金占用问题。”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的《关于拟于公开交易场所挂牌出售所持有的俄联合51%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9)。
以上承诺中提及的摘牌具体时间、方式以及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挂牌进展情况并督促承诺方切实履行承诺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2年4月27日,公司通过苏州产权交易中心发布了《俄罗斯联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意向转让公告》。
(3)拟终止与滨南股份股权合作
2022年4月20日,公司收到滨南股份转让方出具的《沟通函》,由于股份转让款项至今尚未付清,对方提出拟终止本次股权合作,希望在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基础上进行友好磋商协议解除,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的《关于拟终止与滨南股份股权合作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持续与滨南股份及其股权转让方积极沟通,协商股权合作终止方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双方尚未达成一致,目前仍在磋商中。
同时,公司在保持原有新材料业务稳健经营的基础上,积极在国家支持与鼓励的行业中寻找新的增长点。
2、持续提升合规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控和强化审计监督职能,有效推动公司的内控建设,不断强化团队合规经营意识,建立合规透明的管理体系,提升整体治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加强开展公司文化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完善《员工职业操守与行为准则》,注重弘扬谦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不讲排场,精简高效;汇聚有共同价值理念的人共事,实现公司与个人的共同成长;强调团队的责任心和自驱力。同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激励考核机制,持续优化多层次培养体系,为公司长久发展奠定人才基础。公司建立了以战略目标为导向的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高员工职业价值感和成就感,激发组织活力。
证券代码:002652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06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王功虎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与会董事审核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8-04);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8-05)。
证券代码:002652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0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07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侯丹青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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