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7
持股5%以上的股东广西广业粤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2022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2022年4月8日,持股5%以上股东广西广业粤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桂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5%。减持后粤桂投资持有股份72,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79%。
2.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持股5%以上股东粤桂投资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计划减持不超过9,688,037股,即不超过粤桂股份总股本的1.45%,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6,684,018股,即不超过粤桂股份总股本的1%。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粤桂投资《关于减持股份达到1%的函》,粤桂投资于2022年8月24日至2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3,000,2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两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累计减持的股份数量达到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粤桂投资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2.粤桂投资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减持进展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粤桂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粤桂投资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粤桂投资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粤桂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达到1%的函》。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