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码:2022-070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纶新材”)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的条件,公司决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1,615.20万股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同时注销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经获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732.00万股股票期权,本次拟合计注销2,347.20万股股票期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授予情况简述
(一)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3月13日至2021年3月22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1年3月23日,公司对外披露了《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1年3月29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对外披露了《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五)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5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79名激励对象授予4,77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公司已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六)2022年3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为 2022年3月2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3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9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八)2022年5月16日,公司完成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涉及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
二、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0年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根据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的营业收入为1,332,103,763.06元,以2020年营业收入2,246,999,650.78元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20%,不满足行权条件。
三、 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一) 因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注销
鉴于原激励对象中3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上述30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732.00万股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二) 因公司层面行权业绩条件未成就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层面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
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鉴于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本次激励计划中在职4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当期合计1,615.20万股均不得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本次拟合计注销已获授但是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2,347.20万份,占授予并登记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总量的49.21%。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激励计划对象首次授予部分调整为49名,激励对象持有剩余已获授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由4,770.00万份调整为2,422.80万份。
四、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公司将继续深耕新材料行业,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公司业绩考核要求的说明,公司2021年实现的业绩增长指标未达到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将对该行权期获授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不符合行权条件的49名在职激励对象已获授的1,615.2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同时,公司本次注销30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732.00万份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对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不予行权且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安排。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由于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考核不达标及部分员工离职,不符合相应的行权条件,相应的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不予行权且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安排。
七、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注销的原因和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码:2022-071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2、投资金额: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含)20亿日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余额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业务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及其他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结算业务量逐步增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含)20亿日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在投资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
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4、交易对手方
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投资期限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7、授权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审批公司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审议程序
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以上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该事项属于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保持风险中性理念,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类业务,存在因标的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市场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从而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风险;在金融衍生品的存续期内,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操作的衍生金融产品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带来因交易或管理人员的人为错误或系统故障、控制失灵而造成的操作风险。
5、其它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交易原则: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授权额度。
2、交易对手管理:严格筛选交易对手方,仅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衍生品交易,必要时邀请外部专业投资和法律事务服务等机构,为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提供咨询服务,为公司提供科学严谨的投资策略和建议。
3、产品选择:公司仅进行汇率及利率相关金融衍生品交易,并考虑评估交易商品在市场上需具备一般性、普遍性,以确保各项交易到期时能顺利完成交割作业。
4、制度完善:按照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要求,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内部风险报告制度,控制交易风险。
5、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协议条款,严格执行相关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五、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利率变动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2、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3、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内部风险报告制度,有利于控制交易风险。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七、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41 证券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9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7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下午14:00在公司总部办公楼(深圳市创意大厦)1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2年8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会议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2年8月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2年8月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2年8月修订)。
(三)会议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的条件,公司决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同时对已被授予股票期权的离职人员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四)会议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关于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强化风险控制,防范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健全和完善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2年8月)。
(五)会议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
品交易的议案》。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结算业务量逐步增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含)20亿日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投资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8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下午16:00在公司总部(深圳市创意大厦)1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2年8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由于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考核不达标及部分员工离职,不符合相应的行权条件,相应的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不予行权且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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