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2-08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董事王雪芬、张波、王玉涛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其余董事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童永胜主持,出席会议董事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报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半年度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并同意报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2年 6月20日)的总股本497,569,343股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3,089,000股后的494,480,34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需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经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7.87元/股调整为17.71元/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结合2022年上半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公司与关联方下半年拟开展的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麦格米特电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之间增加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3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银行理财产品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理财产品金额的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明确质押额度等。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银行理财产品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麦格米特”)进行增资,公司本次增资株洲麦格米特,是为了进一步满足株洲麦格米特的经营发展需要,提升株洲麦格米特资金实力,降低资产负债率。株洲麦格米特经营发展正常,具备较好的市场风险把控能力,公司预计本次增资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重新修订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体系,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重新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对照表》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对照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相应修订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中对外投资的审批标准及审批程序。增设“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这一指标,明确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指标中任一指标达到相关标准的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重新修订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修订对照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2022年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相应修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引用的文件依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后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2022年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相应修订了《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中引用的文件依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后的《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和《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2-089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所有监事均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梁敏主持,出席会议监事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半年度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并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需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结合2022年上半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公司与关联方下半年拟开展的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麦格米特电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之间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3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银行理财产品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理财产品金额的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银行理财产品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2-094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银行理财产品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银行理财产品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该议案尚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用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总额的小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用于对外支付货款,从而增加银承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明确质押额度等。
二、 质押物及相关信息
1、质押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
2、质押额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3、有效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
4、质押目的:向银行申请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从而增加银承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 对公司影响
本次将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和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对公司资金管理、经营运作起到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质押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质押所需的质押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银行理财产品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理财产品金额的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是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而采取的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银行理财产品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六、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2-09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因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结合2022年上半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公司与关联方下半年拟开展的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麦格米特电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麦格米特”)之间拟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1300万元。
(二)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公司2022年度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四)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二、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 安徽麦格米特电驱动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玉龙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9年11月19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石楠路9号合肥协力仪表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楼4层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车辆电驱动技术系列产品及车联网信息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及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安徽麦格米特30%的股权,且公司委派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担任其监事,安徽麦格米特为公司重要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安徽麦格米特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 关联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三) 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方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需以公允的市价向安徽麦格米特采购新能源车电驱动系统。
(二) 定价原则、依据和交易价格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 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合同。
四、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增加与关联方2022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所必需,有利于保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销售的稳定,确保公司的产品销售及维持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与发展。
公司与关联方增加2022年预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 监事会意见
因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结合2022年上半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公司与关联方下半年拟开展的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麦格米特之间拟增加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1300万元。
六、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波先生、王玉涛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事前审议,我们对该事项表示认可。我们认为,公司增加2022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之所需,公司与该关联方2022年预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七、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2-093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资基本情况概述
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麦格米特”)系一家于2010年12月15日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童永胜,增资前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57,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进行增资,全部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株洲麦格米特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变更为60,000万元。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本次增资的具体事宜。
二、 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全部出资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57,000万元。
2、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1156594149XE
(3)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5日
(4)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728号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童永胜
(7)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前3,000万人民币,本次增资后60,000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伺服控制机构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主要业务发展情况:株洲麦格米特成立于2010年,主要负责公司的生产制造业务。经核查,株洲麦格米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本次增资前后株洲麦格米特股权结构
4、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增资株洲麦格米特,是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提升株洲麦格米特资金实力,降低资产负债率,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2、可能存在的风险
株洲麦格米特经营发展正常,具备较好的市场风险把控能力但仍可能面临市场环境、行业趋势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通过日益完善的内控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相应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公司预计本次增资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2-091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8月29日,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并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5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6月2日,通过在公司内部张榜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2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67)。
(三)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70)。
(四)2022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五)2022年6月22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的期权简称为麦米JLC1,期权代码为037249。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六)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7.87元/股调整为17.7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说明
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0日)的总股本497,569,343股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3,089,000股后的494,480,34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1日。
公司2021年年度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79,116,854.88 元=494,480,343 股×0.16 元/股。因公司回购专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2021年年度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的每股派息额=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79,116,854.88元÷497,569,343股≈0.1590元/股。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需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由公司2021年年度派息引起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 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综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P=P0-V=17.8700-0.1590 ≈ 17.71元/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本次调整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7.87元/股调整为17.71元/股。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草案)》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一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调整行权价格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2-090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米特”或“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97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17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156.5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410.78万元后(承销佣金及保荐费合计3,630.78万元,前期已支付220.00万元),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账户(账号为:611566866)人民币50,745.72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98.7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026.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2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0382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17年使用募集资金29,700.29万元(含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3,418.48万元),其中:补充营运资金23,201.83万元、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4,414.85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2,083.61万元。
2018年使用募集资金2,789.21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2,506.77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282.02万元、补充营运资金0.42万元。
2019年使用募集资金8,615.20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8,119.49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495.71万元。
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8,789.45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4,084.32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4,705.13万元。
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528.15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258.42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269.73万元。
2022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588.29万元,其中: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588.29万元。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1,010.59万元(含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3,418.48万元),其中:补充营运资金23,202.25万元、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19,383.86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8,424.48万元。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0.00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0.00元)。
(二)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228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公开发行了6,55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5,50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公司应募集资金总额65,50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5.2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64,844.76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月2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0006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35,284.97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15,136.25万元、总部基地建设项目6,051.15万元、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14%股权项目10,545.59万元、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3,551.97万元。
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5,540.54万元,其中:总部基地建设项目1,219.05万元、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4,321.49万元。
2022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4,122.55万元,其中:总部基地建设项目181.82万元、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3,940.74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4,948.06万元,其中:补充营运资金15,136.25万元,麦格米特总部基地建设项目7,452.02万元、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14%股权项目10,545.59万元,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11,814.20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22,059.08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16,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田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9年7月16日,公司及子公司蓝色河谷会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与华林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通过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湖南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财富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通过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共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2、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共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余额220,590,804.36元,其中60,590,804.36元存储于专户,其余160,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762773155199)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28,377,495.80元,全部存储于专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79200078801400001059)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86,421,622.01元,其中85,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财富港支行(73110122000152382)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105,791,643.82元,其中75,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622866008)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42.73元,全部存储于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变更
(1)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期限变更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内容为: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在未来两年新建北京、武汉、西安、成都和沈阳等5个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对应地覆盖华北、华中、西北、西南和东北五大区域的营销和技术服务工作。
2017年3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计划在武汉建设的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变更为在长沙建设,建设长沙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华中地区(湖北、江西、湖南和安徽)的营销和技术服务工作。
2019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期限由两年变更为四年。
2019年8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计划在沈阳建设的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变更为在武汉建设,搭建武汉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覆盖华中地区的营销和服务体系。
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武汉麦格米特电气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期延期两年,将项目建设期由四年变更为六年。
(2)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实施期限变更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内容为:新建智能家电电控产品、工业电源、工业自动化产品生产线,使之成为先进的电力电子及相关控制产品生产基地。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电气”),实施地点为: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项目实施期限为:两年。
2019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株洲电气变更为株洲电气和湖南蓝色河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河谷”);将项目原实施地点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变更为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和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创新城K-24地块新马动力创新园;将项目建设期由两年变更为四年。
(3)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变更
2022年5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9月。
2.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34,184,805.92元,此事项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21日出具的《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7]0784号)鉴证。
2017年3月24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34,184,805.92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184,805.92元。募集资金置换工作于2017年4月完成。
2、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14,096.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此事项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日出具的《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0007号)鉴证。
2020年1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为14,096.7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工作于2020年1月完成。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募集资金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过部分是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
[注2]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过部分是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
[注3]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过部分是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
附件二
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过部分是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
[注2]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14%股权项目的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结余7,926.94元,已用于补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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