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2022-052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本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本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均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82.56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本公司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长期服务计划,本次回购期限为2021年8月27日至2022年8月26日。本次回购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截至2022年8月26日,本次回购期限已经届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实施情况
(一)于2021年8月27日,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
(二)于2022年8月26日,本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本公司A股股份102,592,61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6122%,已支付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5,000,001,422.40元(不含交易费用),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43.72元/股,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51.96元/股,回购均价为人民币48.74元/股。截至2022年8月26日,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本公司A股股份累计数为172,599,415股。
(三)上述回购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公司已按原披露的方案完成本次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本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期间,本公司董事长马明哲,董事谢永林、陈心颖和蔡方方,监事孙建一、顾立基(已退任)、张王进(已退任)和王志良,高管陈克祥(已退任)、黄宝新、张小璐和胡剑锋通过二级市场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合计414,800股和本公司H股股份合计70,000股(未包含因本公司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归属导致的股份增加)。
三、本次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的102,592,612股本公司A股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长期服务计划。因此,本公司注册资本及原有股权结构并未发生变动。
本公司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年内完成上述回购股份转让。假设极端情况下,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将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则未转让部分股份存在注销风险。
后续,本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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