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4 证券简称:星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2-13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3月,公司通过查询银行账户获悉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2021年4月24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获悉原告Sunvalley E-commerce(HK)Limited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向原告支付股权转让现金对价款、逾期付款违约金,并由公司承担原告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和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以上费用暂合计为72,871,518.5元(股权转让现金对价款5311.90万元,律师费55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至2020年11月20日,金额为19,202,518.5元)和。2021年5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的《传票》等相关材料。2022年6月17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粤03民初字第98号),判决公司支付股权转让现金对价款项人民币5,311.90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及部分受理费、诉讼保全费,公司已提起上诉。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2021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1年4月7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2021年5月18日披露的《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2021年8月13日披露的《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2022年6月17日披露的《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2、2021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二级子公司收到法国公共财政总局税款缴款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法国税务部门认定,公司二级子公司Sunvalley (HK) Limited(以下简称:太阳谷香港)自2015年1月至2019年8月期间,存在未足额申报VAT税款的情形,并因此向太阳谷香港出具税款缴款通知书,合计金额495.0891万欧元。公司清查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太阳谷香港的母公司)相关境外税款和罚金后,因协商解决无果,公司就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事宜向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讼金额暂计49,195,568.54元。详见公司2022年1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3、2021年6月16日,泽宝技术因涉嫌违反亚马逊平台规则,部分店铺被亚马逊平台相继暂停销售,主要涉及RAVPower、Taotronics、VAVA、Anjou、Sable、Hootoo六个品牌。公司已成立应急小组并聘请律师协助与亚马逊平台进行沟通,积极协调与申诉,争取尽快恢复相关品牌店铺的销售。同时,公司加快推进线上多平台经营策略,加大线下渠道推广力度并不断优化人员和组织结构。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店铺仍未恢复正常,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见公司2021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和2021年10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
4、2022年4月,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起诉孙才金、朱佳佳、Sunvalley E-commerce(HK)Limited、深圳市亿网众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广富云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富致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泽宝财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市顺择同欣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市顺择齐欣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立案,案号为(2022)粤0391民初3239号。2022年5月,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书面提出增加及变更诉讼请求,将原来的第一项诉讼请求“判令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原告星徽公司应付全体被告的交易对价减少48,000,000元人民币并由全体被告向原告星徽公司连带返还”变更为“判令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项下的交易对价减少1,096,455,600元人民币(由1,530,000,000元人民币减至433,544,400元人民币),并由全体被告向原告星徽公司连带返还1,043,336,600元人民币”,原诉讼请求的第二项及第三项不变。6月,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0391民初3239号之一),裁定本案移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2022年6月22日披露的《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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