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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 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场外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场外期权和收益互换)或底层含场外衍生品的资管产品,挂钩标的资产包括证券、指数、商品、利率等,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投资金额: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把关,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可能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或底层含场外衍生品的资管产品交易,取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金额、资金来源及投资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3、业务品种

  拟交易场外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场外期权和收益互换)或底层含场外衍生品的资管产品,挂钩标的资产包括证券、指数、商品、利率等,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4、交易对手方

  公司仅向资信良好、具有合法资质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银行理财子公司、基金公司或私募机构等机构购买其发行的场外衍生品或底层含场外衍生品的资管产品,以规避可能产生的信用风险。

  5、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公司已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汇率和利率波动、证券市场波动、标的行业周期、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标的市场价格会产生波动,公司的资金安全及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了《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作业制度,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交易审批权限、操作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2、交易对手方管理:公司将慎重选择信用良好、规模较大,并能提供专业金融服务的机构为交易对象。公司仅向资信良好、具有合法资质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银行理财子公司、基金公司或私募机构等机构购买其发行的场外衍生品或底层含场外衍生品的资管产品,以规避可能产生的信用风险。

  3、专人负责:由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财务部门、证券部、投资部、审计部、法务部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4、监督检查: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的衍生金融产品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定期披露: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适度进行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公司已制订《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操作程序及后续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和拟定额度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已制定《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制定了《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坚持稳健发展的总基调,聚焦主业,做精做强,并努力实现稳健经营,巩固公司在染料行业的市场份额,实现营业收入341,996.85万元,同比增长24.12%;实现营业利润66,983.32万元,同比增长29.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965.12万元,同比增长24.69%。

  公司在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参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静波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上午10:00在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8月19日以书面、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静波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其中现场出席董事6人,独立董事赵万一先生、郝吉明先生、张益民先生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22年8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决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金融衍生品业务可行性报告》

  《金融衍生品业务可行性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下午14:00在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8月19日以书面、电话和短信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张志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制定了《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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