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弘业期货 公告编号:2022-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1年6月28日,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为保证本次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公司2021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2022年1-6月,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254,924.3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126,093.80元,在考虑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3,712,609.38元和10%的一般风险准备3,712,609.38元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半年度财务报表中不计提盈余公积和一般风险准备),当期母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700,875.04元,加上上年结存的未分配利润96,962,279.08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6,663,154.12元。
2022年8月5日,公司完成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盈利能力稳定,公司高度重视回报投资者,兼顾股东即期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红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2年半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如下(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
以公司完成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最新总股本1,007,777,778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0.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30,233,333.34元(含税)。其中A股股份数为758,077,778股,分配现金股利22,742,333.34元(含税);H股股份数为249,700,000股,分配现金股利7,491,000.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等情形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如有相关调整,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和股息宣派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弘业期货 公告编号:2022-014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净资本等各项风险监管
指标的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1号)等相关规定,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作为从事期货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的期货公司,2022年半年度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标准,母公司相关指标具体报告如下:
(1) 净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3,600万元。
公司2022年6月30日净资本为76,006.02万元,符合标准。
(2) 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的比例(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不得低于10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120%。
公司2022年6月30日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的比例(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总额)为168%,符合标准。
(3) 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2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24%。
公司2022年6月30日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净资本/净资产)为44%,符合标准。
(4) 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10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120%。
公司2022年6月30日流动资产(不含客户权益)与流动负债(不含客户权益)的比例(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为515%,符合标准。
(5) 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15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120%。
公司2022年6月30日负债(不含客户权益)与净资产的比例(负债/净资产)为21%,符合标准。
(6) 规定的最低限额的结算准备金要求。
公司2022年6月30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为31,141.7万元,符合标准。
特此公告。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弘业期货 公告编号:2022-015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修订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修订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35号),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777,778股,并于2022年8月5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现需对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改。此次具体修订如下:
根据本次发行结果,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907,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007,777,778元。公司类型将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前后条款内容如下:
三、其他说明
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及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A股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注册资本、股本结构等条款作出相应的修改,并就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变更等事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券监管、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等办理核准、备案及变更登记等事宜,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修订章程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深交所、香港联交所网站,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全部事宜。
四、备查文件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弘业期货 公告编号:2022-016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章程》修订概况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修改<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章程条款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后的内容如下表所示: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它内容不变;《公司章程》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以上修订内容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任何一位董事对章程修订的公告及/或通函内容作轻微修改(如需要),以及根据上市规则要求须于深交所、联交所网站及公司自设网站登载及寄发予股东。
三、备查文件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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