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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2-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风险等级为一级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债券、委托理财等。

  2. 投资金额:在投资期限内的任何时点,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四十亿元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率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且理财产品在投资期内金融机构有权提前终止的,则公司存在理财产品提前到期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资金经营需求及保证资金安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利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四十亿元的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以增加流动资金的收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拟进一步明确上述业务的投资品种和理财产品本金的赎回期限,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1. 投资目的

  本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流动资金较为充足。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及保证资金安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以增加流动资金的收益。

  2. 投资金额

  在投资期限内的任何时点,可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四十亿元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投资方式

  为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公司拟投资于风险等级为一级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债券、委托理财和其它等经交易所认可的年收益率标准差低于1%的境内投资行为。公司投资的债券应为中国国债或信用评级国际A-或同等信用级别或中国AA+级的标准债券。委托理财应为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规定的委托理财品种。

  为控制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仅可投向依据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及其监管的协会发布的相关规定评定的风险级别不高于一级的产品。

  本公司只委托符合国际A-或同等信用级别或中国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的金融机构及其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此外,公司在任一金融机构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授权总投资金额的20%。

  4. 投资期限

  公司理财产品一般本金赎回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允许公司提前一周内赎回。投资期限仍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 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短期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该事项尚须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率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理财产品在投资期内金融机构有权提前终止的,则公司存在理财产品提前到期的风险。

  (二)公司内部风险控制

  (1)公司总部财务部相关人员根据日常资金情况拟定购置理财产品的品类、期限、金额、并报公司财务总监及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公司财务共享中心根据审批单,逐级授权完成资金划拨,并记账。

  (3)公司财务部需于每月末后第十个工作日前向审计委员会成员提交月度投资报告,及所有相关投资合同,该合同需尽可能详细地列明投资的性质。同时财务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证券部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进行适度的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按照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相关具体准则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在原有《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投资品种和理财产品本金的赎回期限,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公司使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六、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2-049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预付款融资业务为经销商提供

  差额补足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符合一定条件的经销商。被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经销商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与本公司签订符合授信额度的《反担保保证合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继续开展业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授信滚动使用后年度总规模不超过140,000万元的预付款融资业务以解决优质经销商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需求问题并支持公司营销业务的发展。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的议案》,拟将上述业务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生效前止,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业务模式

  银行、公司及经销商三方分别签署《合作协议》及《预付款融资合作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使用此项三方承兑业务的经销商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与银行签订符合授信额度的《最高额担保合同》,然后该经销商向合作银行存入一笔不低于开具承兑汇票额度30%的存款保证金;同时,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向合作银行存入相应的存款或定期存单作为风险缓释金。合作银行按照协议约定,如经销商在承兑汇票到期后未能全额偿还开票金额,将承担一部分损失;同时,合作银行按照其内部管理规定,独立承担授信审核审批责任。在上述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银行根据经销商的进货资金需求开具不超过6个月的电子承兑汇票,该承兑汇票按照协议约定直接支付给公司用于进货。公司将收到的承兑汇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相关规定在财务报表上列示。

  2、业务风险情况

  如经销商在承兑汇票到期后未能偿还保证金与承兑汇票金额之间的差额,则公司将承担的损失情况如下:

  银行有权在约定的条件下扣划公司风险缓释金中相应的金额,但双方应配合继续向经销商追偿:若追偿到所有差额,则银行将全额退回暂时划扣的公司风险缓释金;若只追偿到部分差额(或全部未追偿到),则银行只退回部分暂扣的风险缓释金,该金额包括追偿到的部分及银行根据约定承担未追偿到的部分金额,公司承担另外部分未追偿到的金额损失。但经销商已向公司出具的承兑汇票继续有效,其有效性并不因经销商未能如期偿付银行承兑汇票差额而受到影响,仍能背书及兑付。

  3、前期业务开展情况

  2021年度,银行、公司及经销商三方签署的授信总额度为80,000万元。截至2021年末,公司收到尚未偿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为76,002.00万元,其中已背书75,802.00万元;公司所需承担的最大风险敞口为32,374.20万元。

  2022年度,银行、公司及经销商三方签署的授信总额度为70,000万元。截至2022年7月末,公司收到尚未偿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为49,435.00万元,其中已背书46,905.00万元;公司所需承担的最大风险敞口为22,488.32万元。

  截止目前,所有参与该业务的经销商经营情况良好,未出现承兑汇票到期偿还逾期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年度拟与公司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的被担保人为公司推荐并经银行审核确认后并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非关联经销商。公司将根据经销商的销售规模、经营情况、经销商资信情况等条件评估选择具备较强资金实力、商业信誉良好、遵守公司营销纪律和销售结算制度、并愿意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的经销商开展此项业务。公司拟合作的经销商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情况的主要内容

  新的有效期内,公司拟开展业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的预付款融资业务,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公司在新的有效期内实际将发生的业务规模由业务需求决定,但业务总额不得超出140,000万元,任意时点公司所需承担的最大风险敞口均不得超过预付融资业务授信总额。

  1、担保方式:提供风险缓释金及承担差额补足责任。

  2、担保期限及担保范围:新有效期为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生效前止。担保范围为:在本次合作项下,公司需承担的差额补足责任为经销商在承兑汇票到期后未能偿还保证金与承兑汇票金额之间的差额,并扣除银行根据约定承担的部分金额。

  3、保证金金额:公司在新有效期内拟为预付款融资业务向银行合计提供5,800万元风险缓释金。

  4、相关合作方:前期与公司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的银行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两家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新有效期内,公司拟继续选择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它满足国内信用评级AAA或国际信用评级A-以上大型商业银行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

  5、公司采取的风险应对措施

  为了加强公司营运资金的管理并规范公司对经销商信用额度的释放与管理,公司已建立《信用政策管理制度》,其中明确规定了对“预付款融资业务”的管理措施,具体包括:办理“预付款融资业务”客户首要(准入)条件、客户授信额度评估标准、审批权限等。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后续管理措施,具体包括:

  1)公司定期及不定期监督银行与客户对接情况,并检查客户赎货情况;

  2)营销财务根据银行提交的月度报告,每月初对上月未赎货的信息进行汇总统计并提醒经销商30天内需要赎货的额度;

  3)如经销商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赎货,营销财务及总部资金组要求银行提供经销商未及时赎货理由,并内部评估是否存在还款风险。如经销商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赎货,半年内不得使用三方承兑进行提货,公司信用额度也会暂停;

  4)每季度公司均要求经销商提供预付款融资授信敞口到期还款承诺函,并报告经销商的实控人连带责任情况;

  5)总部资金组每月定期向财务总监报告经销商授信和敞口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主要旨在解决优质经销商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需求问题并支持公司营销业务的发展。

  公司针对预付款融资业务的风险已经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在前期的业务开展过程中非常严格、规范地执行了相应的管控措施,因此公司在此项业务上的风险相对可控。截至2022年7月末,所有参与该业务的经销商经营情况良好,未出现承兑汇票到期偿还逾期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情况。综上,本次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有利于公司营销业务发展,可降低坏账风险和损失,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在原有《关于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的议案》的基础上延长了授信额度有效期,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截止目前,所有参与该业务的经销商经营情况良好,未出现承兑汇票到期偿还逾期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生效前继续开展上述预付款融资业务。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84,543.8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1.09%。 因预付款融资业务,为公司推荐并经银行审核确认后并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非关联经销商的担保余额为23,026.4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3.02%。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2-050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拟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53,000股。该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相应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概述

  1、2021年12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21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1年12月30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2年1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293名激励对象120.95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1月6日。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年1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1月27日过户登记至各激励对象名下。

  7、2022年3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六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24,00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6月29日注销完毕。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及定价依据

  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郑长华、鲁兴佳、李声宏、李燕、郑金星、刘传华、秦勇、王亚蜀、叶鑫、张乐、廖凌、陈子成和彭浩因个人原因发生离职,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公司须对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1元/股回购并注销(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其获授总量的100%)。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3,000股。

  调整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动具体如下:

  

  综上,公司拟以1元/股的价格对53,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三、回购股份的相关说明

  

  四、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认为: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郑长华、鲁兴佳、李声宏、李燕、郑金星、刘传华、秦勇、王亚蜀、叶鑫、张乐、廖凌、陈子成和彭浩发生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以1元/股的价格予以回购注销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并对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3,000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八、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苏泊尔本次回购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而减少注册资本尚需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通知和公告手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注销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2-051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集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21日下午14:00开始

  3、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23层会议室

  5、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9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3至5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9月19日下午5: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2年9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23层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继德、方琳

  电  话:0571-8685 8778          传  真:0571-8685 8678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23层证券部

  邮  编:310051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2”,投票简称为“苏泊投票”。

  2.填报意见表决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                   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以上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2-052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独立董事陈俊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权(以下简称“本次征集投票权”)。本次征集投票权拟审议的议案为《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下简称“《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授权议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关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1、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议案》三个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2、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征集人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3、本次征集投票权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报告书,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

  4、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的任何规定。

  5、本报告书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苏泊尔

  股票代码:002032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913300007046976861

  法定代表人: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

  董事会秘书:叶继德

  证券事务代表:方琳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23层

  电话:0571-86858778

  传真:0571-86858678

  电子信箱:002032@supor.com

  (二)征集事项: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议案》三项议案的投票权,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不在本次征集投票权的范围之内。

  (三)本报告书签署日期:2022年8月30日

  三、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2022年8月31日公告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陈俊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5月出生,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浙江大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博士后。浙江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所所长、浙江大学全球创业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大学全球浙商研究院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不存在因违法而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的情形,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通报批评或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3、征集人在公司董事会发布《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前一日未持有公司股份,前六个月内亦不存在买卖公司流通股股份的情形。

  4、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5、征集人不是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次征集事项亦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意见

  1、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本次征集事项进行审议并投了赞成票。

  2、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从而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股权激励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时,激励对象亦不存在《管理办法》、《股权激励业务指南》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人均授予规模较小,定价系贴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激励对象薪酬情况,匹配各激励对象整体收入水平确定的,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同时本次激励计划是附业绩考核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后,公司未来年度业绩实现将保持稳定的增长幅度,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

  (6)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2022年9月14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22年9月15日-9月19日上午9:00-12:00,13:00-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范围内的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股东委托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的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能清晰辨认)、股东帐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规定的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专人送达的,以本报告书指定收件人的签收日为送达日;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23楼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收件人:叶继德、方琳

  邮政编码:310051

  电话:0571—86858778

  传真:0571—86858678

  未在本报告书规定征集时间内的送达为无效送达,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果;未按本报告书的要求制作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果。

  若出现上述两种情形,授权股东可按有关规定自行行使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后,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律师(以下简称“见证律师”)按下述规则对提交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结果将提交征集人,由征集人提交公司董事会。

  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制作相关文件,并将授权委托书连同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应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或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6、经见证律师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征集人将视为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除征集人外又委托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的,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未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视委托股东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为“弃权”。

  征集人签字:陈俊

  2022年8月30日

  附件:股东委托投票的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征集投票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声明:本人【             】或公司【                             】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公告的《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全文、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征集方案、征集程序、授权委托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本人或公司有权随时按《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规则和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征集人(被授权委托人)声明:征集人已按有关规定编制并公告了《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并将按照授权委托人的投票指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行使投票权。

  本人或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玆授权委托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俊先生代表本人【            】或公司【                              】出席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的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            】或公司【                                】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授权委托人姓名(名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授权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人地址: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 泊 尔                公告编号:2022-047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经营情况介绍

  (一) 产品战略

  报告期内,苏泊尔持续推进“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创新战略和新品发展战略,借助互联网大数据,深度挖掘细分人群和不同场景下的用户需求,持续为用户提供智巧的产品解决方案,满足多元的消费者需求,提供贴心、全方位的消费者体验。

  在明火炊具业务上,苏泊尔不断深入研究消费者需求,持续加快具有市场核心竞争力产品的拓展。2022年上半年,公司推出了有钛无涂层不粘炒锅,首创行业无涂层技术,实现无涂层不粘,产品一经推出,销售火爆,荣登“618 京东新百货最受欢迎单品榜单”第一名。

  在厨房小家电业务上,苏泊尔始终坚持差异化的产品创新战略,不断推出创新智巧、健康营养烹饪功能的创意产品。在电饭煲品类,苏泊尔针对小家庭推出小容量远红外IH本釜电饭煲,进一步夯实远红外系列优势;升级空气炸锅可拆洗技术,差异化的可拆洗玻璃盖设计,实现轻松清洗,不藏油污;推出行业内首款可搅拌养生壶,通过搅拌,食材通透熬煮,更好满足“健康”需求。此外,苏泊尔紧跟科技发展,推出全新形态“IOT 料理快锅”,将科技和烹饪相结合,“NFC碰一碰”,快速实现人机交互。小C主厨机持续热卖,分别荣获“618 天猫烹饪锅好评榜”第一名,“618京东POP炒菜机器人”类目销售额第一。

  同时,苏泊尔坚持不懈推动生活家居电器品类发展,推出新款洗地机M1,强“贴边”清洁技术,电解水干净除菌,轻松消灭隐藏细菌,守护家庭环境健康。另外,在挂烫机品类,苏泊尔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根据奥维云网监测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苏泊尔挂烫机品类线上市场份额累计12.7%,位居行业第二。

  在厨卫电器业务上,苏泊尔持续加大厨卫电器品牌力建设,推出差异化的远红外加热蒸烤一体集成灶,与体育明星张继科合作,进一步扩大产品影响力。“618大促”期间,集成灶销售同比增长超过450%。根据奥维云网监测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苏泊尔灶具品类线上累计市场份额15.5%,保持行业第一。

  (二) 渠道战略

  随着线上、线下市场的加速融合,苏泊尔持续围绕“以消费者为中心”,根据消费者购买路径的衍变,持续优化渠道布局,以多渠道、多模式布局矩阵满足不同消费者的购买需求。始终坚持以卓越的产品品质赢得消费者的信赖、以优秀的服务获得经销商与零售商的支持。

  线上渠道方面,苏泊尔持续推进线上渠道转型战略,不断优化店铺矩阵、产品销售结构。2022年上半年,公司电商业务保持快速增长,在苏泊尔整体国内销售中的占比持续提升。得益于“一盘货”代运营模式和DTC直营战略的稳步推进,苏泊尔“618大促”较去年同期增长13.3%。同时,苏泊尔积极发展兴趣电商,不断提升运营能力,拼多多、抖音业务增长迅猛。2022年上半年,苏泊尔在抖音渠道稳居小厨电行业第一。另外,苏泊尔重视会员运营,利用营销云平台,加强消费者运营和生命周期管理,为用户提供完善的产品服务,不断提升满意度,使得会员数量持续快速增长。

  线下渠道方面,受二季度疫情影响,线下渠道人流量减少,2022年上半年线下渠道经营面临挑战,但苏泊尔和渠道客户以及代理商一起积极主动应对,拓展品牌联盟,整合品牌资源,整体市场地位依然稳固。在一二级市场,苏泊尔通过社群团购、到家业务等保持快速增长,加强和头部平台的合作关系,抢占新渠道先机。同时,苏泊尔进一步深化三四级市场发展战略,加强并推动和电商平台在下沉市场O2O渠道的全面合作,发挥公司中高端产品差异化与代理商稳定优势,打造公司在三四级市场新的增长点。

  出口业务方面,受俄乌战争等地缘政治不稳定因素及国外高通胀的影响,2022年上半年欧美等海外市场需求下降。公司外销主要客户为了更好地应对国际上的不稳定因素,积极管控当地渠道存货水平,公司出口业务在连续两年的高速增长后有所下降。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32                  股票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2-045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1名,参加通讯会议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2年8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2年8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四十亿元的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22年8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以解决优质经销商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需求问题并支持公司营销业务的发展。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为经销商提供差额补足责任的公告》详见2022年8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发生离职,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1元/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53,000股。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详见2022年8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2022年8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六、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详见2022年8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6、授权董事会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列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情况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9、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必需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10、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1、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12、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八、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2年8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32                    股票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2-046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监事2名,参加通讯会议的监事1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Philippe SUMEIRE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2年8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2年8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四十亿元的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22年8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发生离职,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53,000股。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详见2022年8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2022年8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五、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详见2022年8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六、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2022年8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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