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9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16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2721号文《关于核准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455,644,04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349,772,647股人民币普通股,扣除含税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9,000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991,000万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0月27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1032号验资报告。同时,本公司发生了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外的其他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267.97万元,实际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0,732.03万元。
本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1,146.98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71,038.3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19,693.69万元;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收到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13,069.67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收到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15,514.55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19,693.69万元,连同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理财收益人民币15,514.55万元,合计人民币 635,208.24万元。其中作为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而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480,00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155,208.2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于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于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具体如下(续):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① 隶属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根据工商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签署。
注② 隶属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兴业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注③ 隶属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浦发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注④ 隶属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根据平安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
注⑤ 隶属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光大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注⑥ 隶属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广发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注⑦ 隶属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民生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注⑧ 隶属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中信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注⑨ 隶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根据中国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
注⑩ 隶属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交通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于2021年10月,本公司与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顺丰科技有限公司、顺丰航空有限公司、鄂州丰泰启盛物流发展有限公司、鄂州顺路物流有限公司,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本公司按照《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22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本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有效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2022年上半年,在董事会审议额度内,本公司循环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实现收益人民币12,434.84万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实现理财收益为人民币14,062.68万元。于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480,000.00万元。
除上述保本理财外,2022年上半年本公司还实现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634.83万元,累计实现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1,451.87万元。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金额:人民币万元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注1 “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633,845.85万元。
注2 该项目旨在提高公司的中转操作能力和效率,提高公司的仓储服务能力与质量,增强中转运输网络和仓储服务网络的稳定性,提升客户体验与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注3 该项目旨在提高公司中转操作能力和运营效率,降低整体运营成本,提升核心转运网络的灵活性和稳定性,同时为公司长期业务拓展奠定基础,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注4 该项目旨在丰富公司对于不同行业的数智化供应链系统解决方案,有力提升公司供应链一站式服务能力,提升客户粘性,助力公司成为科技驱动的综合性供应链解决方案提供商,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注5 该项目旨在提高公司的干支线运输能力和最后一公里网络服务效率,增强运输网络的安全性,从而提升公司在快递物流服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注6 该项目旨在为公司机队的运输安全、经营效率提供保障,增强空运运输网络的稳定性及安全性,从而提升公司在综合物流服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注7 该项目旨在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满足公司市场份额和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后的营运资金需求,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服务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长远战略的实现,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93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3月30日,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顺丰控股”)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类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2022年上半年,受益于精益化成本管控等举措,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向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充分发挥公司自有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类理财产品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22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2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调整后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批准新额度止。此次调整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好收益。
2、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32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品种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类理财产品。
4、额度有效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批准新额度止。
5、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未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将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类理财产品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22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20亿元,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所投资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市场波动的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委托理财的日常管理部门为公司财务部门,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合格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并定期回顾,可降低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类理财产品额度,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22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20亿元。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调整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可以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额度调整事项。
六、联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顺丰控股调整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联席保荐机构对顺丰控股本次调整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91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千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元/股,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自2022年3月3日开始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769,955股,回购资金约为人民币18.99亿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75%,平均成交价为51.65元/股(最高成交价为59.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77元/股)。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二)公司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才的积极性,公司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在报告期内实施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超过6,000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2.61元/股。其中,首次授予4,985.91万份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不超过1,471名。
2022年5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因9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董事会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从1,471人调整为1,462人,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从4,985.91万份调整为4,895.56万份。董事会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5月30日。
在办理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有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计106.35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从1,462人调整至1,449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从4,895.56万份调整至4,789.21万份。2022年7月4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期权简称为顺丰JLC1,期权代码为037259。
(三)公司下属子公司向房托基金注入资产
基于公司长期业务发展战略,为了进一步提升资金循环效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公司下属子公司与顺丰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顺丰房托”)下属子公司订立买卖契约将长沙捷泰电商产业园注入顺丰房托。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下属子公司Changsha Industrial Park Limited(长沙产业园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特定应付款项,本次交易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932亿元。
本次交易之买方为顺丰房托的下属子公司,公司董事王卫、何捷在顺丰房托管理人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6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完成交割,调整后的最终交易总金额约为人民币5.023亿元。
(四)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境内外发行债务融资产品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满足公司境内外业务发展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在境内外发行债务融资产品。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森控股”)及 SF Holding Investment 2023 Limited在境内外发行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亿元(含150亿元)的债务融资产品,其中境外发行规模预计为等值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颁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 [2021] SCP285 号),泰森控股分别于2022年1月7日、2022年2月18日、2022年5月12日、2022年5月19日、2022年6月16日,共计发行5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合计为人民币30亿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45号),泰森控股分别于2022年3月11日和2022年4月15日,完成2期短期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发行规模合计为人民币10亿元。
2022年1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SF Holding Investment 2021 Limited在2021年发行12亿美元债券的基础上,成功增发7亿美元债券,增发债券已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关于上述重大事项与其他重大事项的披露索引如下: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89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12名,实际参与董事12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卫先生主持,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9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92)。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三、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类理财产品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22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2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调整后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批准新额度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90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监事5名,实际参与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岑子良先生主持,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9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92)。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调整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可以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额度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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