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80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朱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相关内容。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继续延长存续期2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斌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共计558,363,121.94元,减少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558,820,566.23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81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健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相关内容。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继续延长存续期2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贾全莉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共计558,363,121.94元,减少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558,820,566.23元。
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82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注:本报告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主要系加大了恒大项目坏账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所致;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共计558,363,121.94元,减少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558,820,566.23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原则,其计提方法和计提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83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501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361,111股,发行价格28.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6.80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用共计11,160,000.00元后,于2016年9月8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488,839,996.80元;另扣减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48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8,359,996.8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验字(2016)第584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8,100,774.87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38,795,321.79元,现存放情况如下:
1、 活期存款账户:
单位:元
2、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33,225,000.00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71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公开发行3,84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该次发行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84,0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000,000.00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及保荐费用共计人民币9,200,000.00元后,于2020年4月24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74,800,000.00元。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9,200,000.00元(含税),其他发行费用450,000.00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35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验字(2020)第390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0,148,266.42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64,413,643.39元,现存放情况如下:
1、活期存款账户:
单位:元
2、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60,050,000.00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其中200,000,0000.00元使用已超过12个月尚未归还。
(三)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03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1,434,989股新股,海通证券作为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41,916,16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4元/股,认购股款合计人民币139,999,987.76元,扣除主承销商发行费用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配投资者认购股款合计人民币137,641,497.20元,其中:41,916,164.00元计作公司股本,915,094.34元(不含税)计作尚待支付的发行费用,94,810,238.86元计作资本公积。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726,402.8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验字(2021)第0749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6,726,402.86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8,366.12元,现存放情况如下:
1、活期存款账户: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在上海,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宝路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西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17年6月6日注销在中国银行闵行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国信证券、中国银行闵行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和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700万元(含5,7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万元(含3,5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万元(含3,5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40万元(含74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322.5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2016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最高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内,以实际发生额并连续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为计算标准,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单项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公司于2017年10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内,以实际发生额并连续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为计算标准,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单项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4、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全生态家居服务平台(一期)”“设计一体化及工业化装修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由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全生态家居服务平台(一期)”“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由2020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2)。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92,298,182.03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已于2020年5月8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筑装饰”)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万元(含3,5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40万元(含74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6,00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募投项目“恒大集团全装修工程项目”“宝矿集团全装修工程项目”“中国金茂全装修工程项目”的建设完成期由2020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三)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3)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3,764.15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经审慎论证,决定终止部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即“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34,361,376.82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6,005.00万元,其中一笔10,000万元于2022年5月5日已到期,另一笔10,000万元于2022年5月24已到期,上述临时补流到期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除上述问题外,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3,322.50万元,其中一笔10,000万元于2022年8月2日已到期,上述临时补流到期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注1:鉴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扣除发行费用因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836.00万元,综合专户利息等因素,公司内部决策调减募投5“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至13,887.25万元。截至目前,该项募投计划已经投入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亦已销户,因此投资进度记为100.00%。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84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继续延长存续期2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公司于2016年7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兴全睿众全筑股份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该计划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24.00万元。该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计划于2016年12月12日完成股票购买,交易均价为30.22元/股,购买数量为985,89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5559%。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即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2股,因此,该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957,697股。
二、员工持股计划展期情况
2018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2年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2年。该计划已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2020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2年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2年。该计划已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现鉴于第二次延期期限将至,计划持有人、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分别召开持有人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继续延长存续期2年。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项已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大会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各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是综合考虑了公司内外部环境及股价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员工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持股计划。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2年。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85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朱斌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55,588,5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224%;本次质押后,朱斌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00,892,88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4.8459%,占公司总股本的17.3932%。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朱斌先生的通知,朱斌先生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129,400股质押给上海城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邦保理”),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具体情况
二、本次质押不涉及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86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与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增案件所处的诉讼与仲裁阶段:420起案件处于审理阶段(包括一审、上诉、判决生效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新增涉案金额:约17,855.82万元(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 对公司的影响:2022年6月30日前收案的诉讼与仲裁对业绩的影响已经在2022年半年报中予以体现,2022年6月30日后新增的诉讼与仲裁对业绩的影响将在2022年三季报中予以体现。
一、累计诉讼与仲裁的基本情况
2022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称,由于公司持有的部分恒大商业承兑汇票逾期未兑付,同时恒大的应收款回款情况出现问题,导致公司面临流动性紧张,部分合作方的工程款、建材货款公司未能及时偿付,同时部分恒大票据持有人以票据追索权纠纷为由,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全筑木业有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等)提起了诉讼(仲裁),导致公司近期陆续出现大量被诉案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被诉(仲裁)事项进行了整理统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根据公司近期案件梳理结果,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累计涉及诉讼及仲裁的公告至今,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与仲裁金额合计约17,855.82万元,本次无新增涉案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
二、诉讼与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票据纠纷(254起)
1. 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仁洪建材经营部、南通市融升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重庆苏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
被告: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上海全筑木业有限公司等
受理法院: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启东市人民法院、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等
2. 案件基本情况及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原告方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提起诉讼,原告方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合计8,032.41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延迟付款利息;(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31起)
1. 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多名自然人
被告: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等
受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等
2. 案件基本情况及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原告方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原告方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合计2,653.49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延迟付款利息;(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三)买卖合同纠纷(97起)
1. 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南通超石石业有限公司、武汉市合诚美景商贸有限公司、武汉旭华景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鸾欣石材有限公司等
被告: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等
受理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等
2. 案件基本情况及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原告方因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原告方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建材货款等合计5,650.32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延迟付款利息;(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四)劳动争议(20起)
1. 诉讼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多名自然人
被申请人: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等
受理机构:上海市徐汇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杭州市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
2. 案件基本情况及申请人请求
申请人因劳务纠纷申请仲裁,申请人请求裁令:(1)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工资、劳务报酬等合计345.39万元;(2)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利息;(3)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用。
(五)其他事由引起的纠纷(18起)
1. 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武汉市顶固商贸有限公司、无锡金轮环卫有限公司、上海锋晶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
被告: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等
受理法院: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等
2. 案件基本情况及原告诉讼请求
原告方因服务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等原因提起诉讼,原告方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拖欠租金、承揽价款等合计1174.21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延迟付款利息;(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三、诉讼与仲裁进展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诉讼与仲裁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与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2022年6月30日前收案的诉讼与仲裁对业绩的影响已经在2022年半年报中予以体现,2022年6月30日后新增的诉讼与仲裁对业绩的影响将在2022年三季报中予以体现。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将加强与相关方沟通与协商,妥善解决诉讼事项,保持公司平稳运行。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