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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2-06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公司聘任董事、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的事宜

  2022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黄著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程青民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2年2月10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3次临时会议以及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增选黄著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期满。

  2022年3月29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二)关于“19中山01”公司债票面利率调整及回售情况的相关事宜

  1.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年利率为4.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下调票面利率85bp,存续期第4年、第5年的票面利率为3.15%。根据《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内容,本期债券的回售申报起为: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21日。

  2022年1月13日、2022年1月14日、2022年1月17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了《关于“19中山01”调整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关于“19中山01”调整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关于“19中山01”调整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2.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9中山01”本次回售申报数量2,000,000张,回售金额200,000,000元(不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8,000,000张。

  2022年1月25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了《关于“19中山01”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2022年3月4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了《关于“19中山01”公司债券回售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三)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事宜

  1.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3日、2022年7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5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拟用于公司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不低于738万股且不超过1,475万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26元/股(含),以此价格测算,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7,571.88万元(含)至15,133.5万元(含)。具体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金额为准,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2022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2.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55)。

  3.2022年7月25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6%,最高成交价为7.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4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26,98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4.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3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最高成交价为7.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4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2,251,832.2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2-061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星期一)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郭敬谊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8人,董事温振明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黄著文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其中非独立董事魏军锋先生、操宇先生,独立董事张燎先生、华强女士、吕慧先生、骆建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规定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的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2-062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星期一)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其中监事陶兴荣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曹晖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2-064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半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5年10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262号文《关于核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获准非公开发行73,481,56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2元,共募集资金883,248,399.2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56,750,782.77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上述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及出具广会验字[2015]G14041290253号验资报告。

  2.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将募集资金余额164,442,918.56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公司债券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7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97号文《关于核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获准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共募集资金1,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95,000,000.00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3月5日。上述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96,525,106.55元,其中:偿还银行借款累计800,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额为196,525,106.55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累计收入净额1,829,463.86元,募集资金余额304,357.31元已于2022年6月15日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15年7月2日经公司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22年5月25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15年10月26日,公司第11次临时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联席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和兴业银行中山分行、招商银行中山分行、平安银行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27日召开2017年第13次临时董事会、2017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和“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的建设。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14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由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中山分行开设一个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11月20日,公司、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中山分行以及联合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164,442,918.56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注销,注销前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2年半年度公司债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17年9月5日,公司第12次临时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处理有关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同意开立本次公司债专项资金账户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开立本次公司债专项资金账户相关具体事宜。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及分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注销,注销前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本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报告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注2: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85,675.08万元与调整后投资总额87,024.95万元的差异1,349.87万元系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的原募集资金的理财利息收入,相关披露文件见中山公用公告“2017-048”、“2017-050”。

  注3:根据2017年9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 应使用募集资金28,605.97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29,344.49万元,累计投资额超出738.52万元,此部分资金为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并用于投资建设使用。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1月5日,公司2016年第1次临时董事会议和2016年第1次临时监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10,721.73万元置换截至2015年11月30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中山现代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8,369.64万元,黄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2,337.57万元,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14.52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广会专字[2015]G14041290265号”鉴证报告。

  (二)2022年半年度公司债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22年公司债募集资金净额99,500.00万元,累计投入99,652.51万元,差异152.51万元,为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存款利息收入。

  注2:2022年公司债募集资金余额304,357.31元已于2022年6月15日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2,732.70万元,占募集资金投入比例为14.86%,已总计投入14.52万元。公司将“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12,732.70万元和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598.42万元,共计13,331.12万元用于新项目“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的建设。公司以自有资金补充“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中已投入的14.52万元。

  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计划投入19,323.40万元,占募集资金投入比例为22.55%,包含果蔬交易大棚、商业街、酒店等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截至2017年8月31日,已总计投入2,678.35万元。因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取消了“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中酒店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经重新立项后总投资为4,800.00万元。公司将重新立项后减少的募集资金14,523.40万元和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751.44万元,共计15,274.84万元用于新项目“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的建设。

  新项目已取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透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资环函【2017】3510号)及已取得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环建书【2017】0047号)。

  该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仍投向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与公司主业发展相悖的情况。

  上述事项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召开的2017年第13次临时董事会、2017年9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2022年半年度公司债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2022年半年度公司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况。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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