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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2-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通线缆”)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2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公司与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理财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等产品,以提高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含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且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或信托产品。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投资活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此外,对公司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含)1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就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含)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就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上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拟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的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200,000万)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一)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河北华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五)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六)河北华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05196                               公司简称:华通线缆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应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2-068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5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洪锐主持,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经参会监事书面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报告》(公告编号:2022-069)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邮件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子公司确认投资损失及提减值准备并核销资产,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计提减值、核销资产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对子公司确认投资损失及提减值准备并核销资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认为: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2-069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说明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2号)核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5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383,8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6,132,692.39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327,667,307.61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4月30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055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4,430,096.32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23,237,211.29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6,308,365.47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的差额为人民币-186,928,845.82元,差额形成的原因为:(1)187,5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净利息收入473,382.10元;(3)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97,772.0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商业银行签订多方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4月30日,本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胜利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裕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2月27日,公司与子公司信达科创(唐山)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科创”)、唐山华通特种线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特种”)分别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协议。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余额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6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29.97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443.0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9,750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8月30日,公司将4,000万元资金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转出,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2021年10月8日,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产生利息收入11.11万元。

  2021年9月2日,公司将4,000万元资金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用于购买协定存款。2021年12月24日,公司购买的协定存款到期赎回,产生利息收入7.63万元。

  2021年10月18日,公司将3,000万元资金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转出,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2021年11月23日,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产生利息收入7.69万元。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相关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2年8月30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2-074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6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经济开发区111号,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6日

  至2022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在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郭莉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卡账户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印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登记方法: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邮寄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3:45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9月14日下午16:00前将上述登记资料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华通线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4、登记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经济开发区华通街111号,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063300

  5、联系人:曹梦兰、杨颖鑫

  联系电话:0315-5091121

  传真号码:0315-5099637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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