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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08         证券简称:华菱线缆        公告编号:2022-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技术中心216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树春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到出席董事9人,因工作原因,董事阳向宏先生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熊硕先生表决。董事会秘书、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组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经股东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阳向宏先生、刘志刚先生、刘喜锚先生、张军先生、张志钢先生、熊硕先生(按照姓氏笔画排列,排名不分先后,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组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杨平波女士、栾大龙先生、游达明先生(按照姓氏笔画排列,排名不分先后,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5、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2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新增自有资金投资计划1,260万元,主要用于部分房屋及构筑物改造、信息化项目等。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产处置的议案》

  同意公司新增资产处置计划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投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用特种线缆及组件技术升级改造”、“矿山及高端装备用特种柔性复合电缆技术升级改造”及“轨道交通用中低压电力及特种信号传输电缆技术升级改造”等三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延期。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预计与最终控股股东华菱控股下属子公司、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华菱安赛乐米塔尔汽车板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等新增日常关联交易21,680万元。其中,日常关联销售及提供劳务预计新增5,480万元,债权转移预计新增16,200万元。

  此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树春先生、杨建华先生、阳向宏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增加后,公司的授信额度合计将达到50亿元人民币。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阳向宏  男,1972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湖南衡南人,硕士研究生,政工师。1991年至1996年,历任衡阳钢管厂炼钢分厂技术员、电炉炉长、副段长,办公室副主任;1996 年至 2006 年历任湖南衡阳钢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秘书、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06 年至 2015年,历任华菱钢铁人力资源部经理、证券部经理、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2013年至今,任湖南钢铁集团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阳向宏未持有华菱线缆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志刚  男,汉族,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开始在潇湘电影制片厂办公室工作,至1997年5月任至办公室秘书;1997年5月至2003年6月,历任湖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监察审计部副科长、清算组办公室主任;2003年6月至2016年11月,历任湖南省国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企业管理部经理、副总法律顾问、资产法律部经理、总法律顾问;2008月1月至2009年12月,兼任湖南金信期货经纪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2016年11月至2020年12月,历任湖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法务审计部部长、总法律顾问、党委委员兼总法律顾问、党委委员兼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2020年12月至2022年4月,历任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2017年9月至2019年3月,兼任湖南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执行董事;2019年6月至2022年8月,兼任湖南国企改革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8月,兼任湖南华升集团有限公司及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2022年7月至今,任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兼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志刚未持有华菱线缆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喜锚  男,1981年10月出生,200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2002年7月至2017年12月,历任湘钢集团炼钢厂班长、机长、作业长、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车间党委书记;2017年12月至2022年5月,历任湘钢集团炼钢厂副厂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书记、厂长。2022年5月至今,任湘钢集团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喜锚未持有华菱线缆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  军  男,1973年10月出生,汉族,湖南长沙人,毕业于湖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1994年7月至2001年9月,任湖南省水利厅干部;2001年9月至2005年3月,任北京恒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6月至今担任湖南江河水利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06年12月至今,担任湖南省沩江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1月至今,担任湖南时代金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南时代金阳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至今,担任湖南金阳城农产品物流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2月至今,担任湖南金阳城水果市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3月至今,担任韶山金景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3月至2022年5月,曾任湖南军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7月至今,担任共青城汇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军通过杭州富阳宇纳衡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华菱线缆2,074,738股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志钢  男,1968年3月出生,199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9月参加工作,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88年9月至1995年6月,历任湘钢集团炼钢厂团委干事、团委副书记、党政办副主任;1995年6月至2010年3月,历任湘钢集团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物管部部长、采购部部长、公司办(党委办)主任、公司机关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五米宽厚板厂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厂长、党委书记;2010年3月至2015年12月,历任湘钢集团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9年5月,历任华菱钢铁副总经理、华菱集团党委委员;2019年5月至2022年1月,历任湘钢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湘钢集团党委副书记(正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志钢未持有华菱线缆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熊  硕  男,1969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湖南长沙人,本科学历。1989年6月开始在湘钢炼铁厂财务科从事会计工作;1995年10月任湘钢线材厂财务科科长;1999年9月任湘钢炼铁厂财务科科长;2000年8月任湘钢钢丝绳厂财务科科长;2002年8月任湘钢财务处综合科科长;2003年5月任华菱线缆总经理助理;2004年12月任华菱线缆党委委员;2006年1月至2018年6月,任华菱线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07年4月起兼任华菱线缆董事会秘书;2018年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9年9月至今,任华菱线缆总经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硕通过湘潭凤翼众赢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华菱线缆1,500,000股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平波  女,1966年4月出生,汉族,民盟盟员,湖南攸县人,毕业于湖南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管理学硕士,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生导师,华菱线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993年至2006年,历任湖南商学院讲师、副教授;2006年至今,任湖南工商大学教授;现任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西施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平波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华菱线缆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栾大龙  男,1964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山东青岛人,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历,华菱线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986年至1988年,任湖南株洲331厂军事代表室军事代表;1988年至2002年,任海军驻洛阳航空军事代表室军事代表;2002年至退休前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研究员;曾任东华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栾大龙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华菱线缆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游达明  男,1963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湖南益阳人,毕业于中南大学管理学专业,博士学历。中南大学商学院财务与投资管理系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华菱线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984年至1987年,任武汉理工大学教师;1990年至2001年,历任中南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中南大学副教授;曾任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恒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1年至今,任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现任湖南金天铝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游达明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华菱线缆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1208         证券简称:华菱线缆        公告编号:2022-048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在公司技术中心214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伯龙先生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到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股东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为:张明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监事共同组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2022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由于该交易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该等关联方产生依赖。

  同意公司预计与最终控股股东华菱控股下属子公司、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华菱安赛乐米塔尔汽车板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等新增日常关联交易21,680万元。其中,日常关联销售及提供劳务预计新增5,480万元,债权转移预计新增16,2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刘伯龙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 备查文件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明  男,1976年6月出生,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9月参加工作,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99年9月至2008年1月,历任湘钢ERP财务分销上线财务组成员、企业运行监控部财务流程管理管理员、财务部采购核算室流程监控主管、财务部资金管理室综合主管;2008年1月至2021年11月,历任湘钢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工会主席、纪委书记、部长、党委书记。2021年11月至今,任湘钢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明未持有华菱线缆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1208      证券简称:华菱线缆       公告编号:2022-051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360.6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033.40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含增值税) 3,972.6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5,060.7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前期已预付的承销费300.00万元以及律师费、审计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274.04万元,加上承销及保荐费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241.85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3,728.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1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2022年2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3,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于2021年6月30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6个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用特种线缆及组件技术升级改造、矿山及高端装备用特种柔性复合电缆技术升级改造、轨道交通用中低压电力及特种信号传输电缆技术升级改造尚未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无法核算项目效益。

  华菱线缆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主要系公司提升研发硬实力,完善研发体系,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08         证券简称:华菱线缆        公告编号:2022-052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延期。上述事项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1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360.6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033.4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含增值税)3,972.6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5,060.7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21年6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前期已预付的承销费300.00万元以及律师费、审计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274.04万元,加上承销及保荐费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241.8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3,728.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1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和具体情况

  受近两年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及公司项目结算等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所需的劳务用工、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组织等各方面均受到了制约,固定资产及设备交付周期拉长,各项工程验收、竣工结算等工作也相应延期,导致公司募投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建设。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和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投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拟对以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的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提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08         证券简称:华菱线缆        公告编号:2022-053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公司拟新增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如下:

  一、新增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新增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与最终控股股东华菱控股下属子公司、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连轧管”)、 华菱安赛乐米塔尔汽车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板”)、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湘钢”)、湘潭湘钢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钢商务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21,680万元。其中,日常关联销售及提供劳务预计新增5,480万元,债权转移预计新增16,200万元。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该事项,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王树春先生、杨建华先生、阳向宏先生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该事项,全体非关联监事同意本议案,关联监事刘伯龙先生回避表决。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4、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二)新增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

  1、日常关联销售及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备注:1、对预计与公司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单一关联方,公司进行单独列示。

  2、华菱连轧管、华菱汽车板与公司的业务量增长较快,分别上调全年预计金额至4,000万元、5,000万元。

  3、公司与湖南涟钢冶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的业务量有所增加,上调华菱控股下属子公司的全年预计金额至1,680万元。

  2、债权转移

  单位:万元

  

  备注:2022年上半年,煤炭行业继续保持较高景气度,相关客户单位对公司电线电缆的需求量增加,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华菱湘钢抹账的金额有较大增长,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开始通过华菱湘钢抹账,因而上调2022年全年与华菱湘钢发生债权转移预计金额至25,000万元。

  (三)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1年年报)

  单位:万元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在与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方与公司地理位置较近,业务沟通、货物运输等较为便利,公司通过竞标(招标、议标)方式取得上述企业的采购订单,竞标(招标、议标)价格以公司的投标报价模式确定,定价公允。公司向上述企业销售电缆产品基于合理的业务背景,符合各方正常的商业利益诉求。同时,公司存在向部分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金额较小。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原则客观、公平、公正,价格公允。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由于该交易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于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新增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发展所需,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均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定价方式公平、公正,符合市场交易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新增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业绩。该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主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关联董事王树春先生、杨建华先生、阳向宏先生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决策程序上客观、公允、合规,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新增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2022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由于该交易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刘伯龙回避表决。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2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非关联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中信证券对上述华菱线缆新增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08         证券简称:华菱线缆      公告编号:2022-054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结合当前及未来经济形势综合判断,为支持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以及构建稳妥安全的授信保障体系,同时考虑到ABS项目对公司授信的占用,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增加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增加后,公司的授信额度合计将达到50亿元人民币。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资产证券化产品等,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综合授信期限为五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抵押、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上述授权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08         证券简称:华菱线缆        公告编号:2022-055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2022年8月31日披露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

  2、会议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下午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湘潭市高新区建设南路一号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16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注意事项:

  1、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既可参加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中:(1)议案1、议案2、议案3将分别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1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2)议案4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同时,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公开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3)上述登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16日-9月20日

  3、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建设南路一号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邮编:411104

  联系人:杨骁侃、曹雅颂

  电话:0731-58590168

  传真:0731-58590040

  联系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建设南路一号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温馨提醒

  因新冠疫情尚未结束,鉴于疫情防控的需要,公司鼓励股东尽量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确需来现场参会的股东,请及时了解各地相关防控要求,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文件。

  七、 备查文件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08

  2、投票简称:华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1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请在除累积投票制外“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对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填写选举票数。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1208        证券简称:华菱线缆     公告编号:2022-056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日期: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5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解释第15号所称“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包括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时产出的样品等情形。

  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该规定对公司无影响。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 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该规定对公司无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实施解释第15号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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