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解释,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相关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二)《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川仪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2号)。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落实和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解释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8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问题进行了规范说明。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按照章程相关规定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截止 2022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03100 公司简称:川仪股份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四)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五)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9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72元,共计募集资金67,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3,6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86.2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653.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8-2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22〕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十七厂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洋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4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5年12月,公司将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该募集资金专户由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十七厂有限公司开设。
[注2]:该募集资金专户由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开设。
[注3]:该募集资金专户由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开设。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拟建设工业网络通信技术平台、智能仪表协同开发设计平台和测试能力实验室,主要从事产品工艺技术性能提升的研发活动,因此不能单独核算效益。但是该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产品技术性能、生产制造能力和工艺质量水平,增加公司产品的附加值,为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研发和技术保障。除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外,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及2015年1月16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C分区C02-1/02地块变更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61号,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的子项目智能执行机构和智能流量仪表的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C分区C02-1/02地块变更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61号,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部分新建、部分利用现有厂房。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原计划建设厂房2.1万平方米,土建及相关费用为6,079万元。目前实际新建厂房约2.03万平方米(包括智能执行机构和智能流量仪表预留厂房面积),因公用系统等费用节余,土建及相关费用预计为4,138万元,该部分预计节余项目资金1,941万元;项目原计划投资工艺设备11,181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中,适逢国家启动“中国制造2025”,公司结合技术进步和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加快实施智能制造、推进两化融合的要求,对工艺设备方案进行了进一步论证与优化,减少了部分设备投资,同时,公司严格执行招标采购规定,招标采购价格低于预算价格,加之项目建设过程中部分使用了其他项目资金等原因,在产能目标不变的情况下,工艺设备投资预计将节余项目资金4,294万元;综上,该募投项目预计节余资金共计6,235万元。
为实现主要现场仪表的技术升级及产能提升,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线布局、发挥精益生产集约效应、提高智能制造整体水平、增强主力产品成套供货能力,2017年10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17年10月30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部分变更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在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中增加智能调节阀技术升级及产能提升相关建设内容,预计新增投资额为8,269万元,其中6,235万元使用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其余资金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智能调节阀项目建设周期为14个月,同时考虑生产布局的统筹安排和项目实施的协同性,增加建设内容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整体延期至2018年12月底。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部分变更并延期的公告》。
上述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的用途及总额。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一)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
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因办理项目建设的各项审批手续耗时较长,且2016年下半年以来建材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对施工单位影响较大,施工进度延迟,导致项目建设总体进度低于预期,因此本着谨慎的原则,2017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7年7月调整为2018年7月。
2018年7月31日,该项目完成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该项目计划投资12,86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21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650万元。该项目建设投资签订合同总额6,936.89万元(最终以工程结算为准),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使用资金11,238.18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使用资金6,876.17万元,使用铺底流动资金4,362.01万元)。
(二)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产品性能检测试验室建设、计量检测室建设因少部分进口设备采购周期较长,进度有所延缓;智能仪表协同开发设计平台建设因涉及多软件工具相互调用及接口实现,相关软件在建设过程中需反复论证、更改、调试、验证和升级以适应新的环境条件、确保稳定性和可靠性,导致功能性验收周期较长,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2017年7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7年7月调整为2018年7月。
2018年7月31日,公司完成工业网络通信技术平台、智能仪表协同开发设计平台、寿命仿真试验室、产品性能检测试验室、计量检测室等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该项目计划投资5,268万元,其中土建与公用系统计划投资1,478万元,研发设备计划投资3,0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71万元。因前述实施方式变更,土建与公用系统投资不再实施。该项目签订合同总额3,230.09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使用资金3,230.09万元。
(三)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
该项目旨在通过建设厂房、优化生产模式、增加设备投入等手段提升公司智能流量仪表、智能执行机构、核电温度仪表、智能调节阀四个产品的产品技术性能和产能。2018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智能调节阀项目所需进口设备海外厂家生产周期原因,交货期需延长至2019年5月,考虑设备安装调试等其他因素,同意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8年12月底整体调整为2019年12月底前。
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该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24,45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7,26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193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576.36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使用资金16,638.00万元,使用铺底流动资金6,938.36万元)。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1日
,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下属子项目智能执行机构、智能流量仪表于2018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核电温度仪表于2019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智能调节阀于2019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而,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整体于2019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预计效益为6,311万元/年,2022年上半年实现效益5,496.75万元。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预计效益为3,146.40万元/年,2022年上半年实现效益1,681.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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