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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2-39

  公司债券代码:149113                 公司债券简称:20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369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18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11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没有产生影响。

  2022年8月29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底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并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消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并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试运行销售按照解释第15号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按解释第15号要求核算试运行销售,同时根据新旧政策衔接规定,对首次施行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企业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解释第15号相关规定,对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发生的试运行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合并报表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准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2-41

  公司债券代码:149113             公司债券简称:20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369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18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11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本次担保中的被担保对象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为帮助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广东风电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发展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广东风电公司拟注册发行的不超过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20亿元公司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注册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公司独立董事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风电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231129717K),广东风电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0,125.29万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4号2301、2401房(自编粤电广场南塔27、28层);法定代表人:杨海胜;经营范围为:从事风能、太阳能、生物质等新能源的设计、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应用与推广;新能源相关设备的检测与维修;新能源技术培训、咨询服务。

  2、广东风电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828,960.07万元,总负债为2,148,170.11万元,净资产为739,682.1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8,004.66万元,净利润22,422.56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广东风电公司总资产为3,113,005.47万元,总负债为2,373,323.35万元,净资产为739,682.11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万元,营业收入139,439.56万元,净利润35,968.66万元(未经审计)。

  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00%

  3、广东风电公司产权结构图如下:

  4、广东风电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风电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暂无最新的信用等级。

  三、担保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超短期融资券担保方案

  1.担保范围:广东风电公司本次注册额度(不超过10亿元)内分期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包含本金及应付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执行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等)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2.担保期限:本次注册额度内分期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至最晚到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之日后满二年之日止。

  3.担保方式: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公司债券担保方案

  1.担保范围:广东风电公司本次注册额度(不超过20亿元)内分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及应付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执行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等)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2.担保期限:本次注册额度内分期发行的公司债券存续期至最晚到期公司债券到期之日后满二年之日止。

  3.担保方式: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董事会认为:广东风电公司为筹集新能源项目发展资金,降低资金成本,优化债务结构,拟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20亿元公司债券,公司为广东风电公司注册发行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提升广东风电公司的融资审核效率,降低债券融资成本。截止公告日,广东风电公司持有的项目资产质量良好,生产运营稳定,具备应有的偿债能力。

  广东风电公司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对项目运作、日常事务、财务管控等方面进行管理,其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得到有效控制。因此本次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76,454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4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71,432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5%;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2-42

  公司债券代码:149113           公司债券简称:20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369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18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11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9月7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2年9月7日,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9月13日(B股最后交易日与股权登记日之间的间隔时间为三个交易日),B股东应在2022年9月7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三)披露情况:以上议案详情请见本公司2022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等公告(公告编号:2022-37、2022-41)。

  (四)特别指明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案3)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提案5)为累积投票提案,应选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东大会召开日14:30以前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登记。

  3、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502室公司董事会事务部

  4、登记手续:

  (1)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法人股东)应将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22年9月15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我公司下述传真号办理出席手续,并于2022年9月16日下午14:30会议召开前,携带上述资料到会议现场再次确认出席;

  (2)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个人股东)、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和B股股东应将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式样)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22年9月15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我公司下述传真号办理出席手续,并于2022年9月16日下午14:30会议召开前,携带上述资料到会议现场再次确认出席;

  (3)B股股东也可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其权力,委托书可直接向股票托管券商索取。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晓雯、张少敏

  联系电话:(020) 87570251

  传真:(020)85138084

  电子邮箱:huangxiaowen@ged.com.cn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502

  邮编:510630

  6、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9;投票简称:粤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1、提案2、提案3、提案4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可以为:同意、反对、弃权。

  (2)提案5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提案5)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授权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A股:

  B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授权有效期:2022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2-40

  公司债券代码:149113                公司债券简称:20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369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18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11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R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有关规定,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成本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该解释要求核算试运行销售,并对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2022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及天气等因素影响,广东省用电需求有所下滑,1-6月份广东省全社会用电量为3556.08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4%;工业用电量2120.8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3.4%;制造业用电量1749.14亿千瓦时,同比减少4.3%。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上网电量463.4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6.46%。

  2022年,广东省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持续扩大,根据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数据,2022年全省双边协商交易电量254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15%,成交价格497.04/千千瓦时,平均价差+34.04厘/千瓦时;公司合并报表平均上网电价为542.74元/千千瓦时(含税,下同),同比上升84.74元/千千瓦时,增幅18.5%。

  受益于电价上浮,公司营业收入略有增长,但由于煤炭等燃料价格居高不下,公司下属火电厂出现大面积亏损。2022年上半年,公司火电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195,968万元,新能源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32,277万元,同比增长39.49%。虽然公司新能源发电业务利润贡献同比增长显著,但该业务占比相对较小,难以弥补公司火电业务亏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及归母净利润大幅下滑。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总资产1174.73亿元,同比增长2.6%,负债合计866.06亿元,同比增长6.23%,公司资产负债率73.7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219.11亿元,同比减少6.38%。公司实现合并报表收入226.11亿元,同比增长9.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6亿元,同比减少521.19%;每股收益-0.26元,去年同期为0.06元。

  为促进煤炭价格合理回归,2022年上半年国家发改委陆续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及相关文件,在坚持煤炭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基础上,提出了煤炭(国产动力煤)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若未来煤价可在国家强政策指导下回落至合理区间,公司的经营压力将得到一定程度释放,盈利展望预期将有所提升。

  公司新能源开发立足广东,面向全国,呈现出广东、新疆、青海、贵州四省重点开发和国内其他区域积极拓展的“4+N”区域布局态势。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投产21个新能源项目,控股装机容量合计197.04万千瓦;在建阳江青洲一、青洲二海上风电100万千瓦,新疆瀚海光伏40万千瓦,湛江坡头光伏22万千瓦等新能源项目14个,控股装机容量合计204.6万千瓦。未来公司将积极把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加快能源转型的发展大势,实施“1+2+3+X”战略,积极通过自建和收购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拓展新能源项目资源,全力推进新能源跨越式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发电企业。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2-37

  公司债券代码:149113             公司债券简称:20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369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18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11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董事会召开时间:2022年8月29日

  召开地点:广州市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董事会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11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实到董事11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王进董事长、郑云鹏副董事长、李晓晴董事、陈延直董事、毛庆汉董事、沈洪涛独立董事、王曦独立董事、马晓茜独立董事、尹中余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李方吉董事委托王进董事长,李葆冰董事委托郑云鹏副董事长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王进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部长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11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起变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中有关试运行销售的会计政策,并对首次施行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22-39)。

  本议案经11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11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11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5名关联方董事王进、郑云鹏、李方吉、李晓晴、李葆冰已回避表决,经6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4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经11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经11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合规管理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11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继续补充营运资金、留足融资额度、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发行完剩余中期票据额度后,向交易商协会重新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额度为90亿元,具体工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

  本议案经11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注册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帮助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广东风电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发展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广东风电公司拟注册发行的不超过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20亿元公司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22-41)。

  本议案经11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活动资金需要,保证资金安全,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广东能源茂名热电厂有限公司、临沧粤电能源有限公司、广东粤电新会发电有限公司、图木舒克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新增委托贷款总额不超过11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或LPR同等报价水平。委托贷款额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本议案经11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清洁能源比例,进一步优化电源结构,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增加资本金,用于投资建设内蒙古清水河300MW及珠海三灶一期200MW两个光伏项目,其中清水河300MW项目31,455万元、珠海三灶一期200MW项目20,977.58万元,并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分批增资。

  (1)清水河项目基本情况

  黄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区(沿黄河一带)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及未利用地生态修复300MW光伏公园项目(以下简称“清水河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窑沟乡、宏河镇及喇嘛湾镇境内,备案容量300MW(直流侧343.2MWp),配套20%储能装置,项目占地面积约7000亩。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场区太阳能资源丰富,预计年平均利用小时数约为1549小时,总体投资经济可行。

  (2)珠海三灶项目一期基本情况

  珠海三灶鱼林村光伏复合项目一期(以下简称“珠海三灶项目一期”)位于珠海市三灶镇鱼林村境内,备案容量200MW(直流侧200MWp),配套10%储能装置,项目占地面积约2553亩。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场区太阳能资源丰富,预计年平均利用小时数约为1110小时,总体投资经济可行。

  (3)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投资建设是粤电力贯彻落实公司“十四五”新能源大发展战略部署,立足广东、走向全国,积极开拓新能源资源丰富地区市场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粤电力进一步拓展电力服务区域,助力公司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升级。

  项目在后续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工期风险、电价风险、土地风险等。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合理制定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资源配置整合,按照拟定的实施计划加快推进项目有关工作,将有关风险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本议案经11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经11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因公司《章程》修订,董事会同意对《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董事会职权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本议案经11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到达任职期限及个人原因,公司独立董事沈洪涛女士、王曦先生、尹中余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经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查,董事会同意推荐张汉玉女士、吴战篪先生、才国伟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届。

  公司独立董事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同意推荐张汉玉、吴战篪、才国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沈洪涛女士、王曦先生、尹中余先生将在新的独立董事就任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本议案经11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委任黄晓雯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秦晓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黄晓雯女士的简历及联系方式如下:

  黄晓雯女士,1994年5月出生。暨南大学金融硕士,审计师,已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事务部专责。

  黄晓雯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黄晓雯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1)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5楼

  (2)邮政编码:510630

  (3)联系电话:020-87570251

  (4)传真号码:020-85138084

  (5)办公邮箱:huangxiaowen@ged.com.cn

  本议案经11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3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22-42)。

  本议案经11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张汉玉女士,1965年1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博士。现任深圳华菱德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副董事长,兼任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首都经贸大学讲师、中国证监会处长、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总经理助理、平安证券副总经理。

  吴战篪先生,1975年10月出生。西南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暨南大学教授,兼任广东省财政厅和国资委专家,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百果园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湖南英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暨南大学会计硕士教育中心执行主任。

  才国伟先生,1979年11月出生。中山大学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数字经济与政策研究院负责人。兼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经济学会副秘书长、理事、中国制度经济学论坛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青年委员会委员,广州市、惠州市政府咨询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曾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院长助理、副院长。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2-38

  公司债券代码:149113              公司债券简称:20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369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18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11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监事会召开时间:2022年8月29日

  召开地点:广州市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监事会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5名(其中独立监事1名),实到监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1名)。周志坚监事会主席、施燕监事、李瑞明监事、黎清监事、沙奇林独立监事亲自出席了会议。

  4、会议主持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志坚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部门部长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5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准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经5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5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5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在发行完剩余中期票据额度后,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额度为90亿元中期票据,有助于补充营运资金、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公司新能源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经5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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