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展期、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和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债权人《告知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7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展期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获悉:

  国美控股现持有公司209,213,228股流通股。2022年4月21日,国美控股与杭爱平签订《股票质押合同》,将所持有公司股份17,500,000股予以质押,近日将上述股份进行质押展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2年8月26日,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注:被标记股份为17,540,167股,包含在被司法冻结的20,490,020股内。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对应融资余额,及还款资金来源及资金偿付能力说明:

  

  3、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且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国美控股一直以来重视防范和控制风险,有足够的措施应对平仓风险。目前,国美控股质押的股份没有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的一致行动人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电器)送达的《关于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告知函》,获悉:

  国美电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现持有公司55,500,355股流通股,持股比例为7.37%。国美电器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法院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被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注1:被司法标记股份的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7,000万元;执行人实际需要冻结的本证券的数量为1,200万股。

  注2:被司法标记股份的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4,000万元;执行人实际需要冻结的本证券的数量为5,540,167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

  截至2022年8月26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被司法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注:被标记股份数量包含在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内。

  三、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债权人《告知函》

  近日,公司收到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信托)的《告知函》,具体如下:

  “贵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于2021年5月20日与我司签署了合同编号为雪松国际信托[2021-029]-02的《信托贷款合同》、合同编号为雪松国际信托[2021-029]-03的《股票质押合同》,并进行了强制执行公证。

  我司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的“雪松国际信托·长惠112号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21年5月28日成立,总规模219,100,000.00元,上述款项分14期打款至国美控股指定账户。

  2022年8月18日为第二期贷款到期日,国美控股未能按时足额还款。为保障信托计划投资人的利益,我司将根据经强制执行公证的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质押物——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7,410.14万股流通股股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鉴于强制执行可能引起贵司股价和股东变化,请及时公示相关风险信息。”

  国美控股现持有公司209,213,228股流通股,上述事项涉及7,410.14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票的35.42%,占公司总股本的9.84%。

  四、风险提示

  目前,国美控股质押的股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国美电器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鉴于国美控股出现阶段性流动性问题,目前正在与金融机构或其他合作方进行谈判,如能妥善解决,则存在和解的可能,如未能妥善解决,其持有的资产可能存在被动处置的风险。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事项不构成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实质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国美控股《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国美电器《关于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告知函》、雪松信托《告知函》;

  2、国美控股与杭爱平签署的《股票质押借款展期合同》;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