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2-057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8月29日下午15: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朱庆和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袁剑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现金管理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2-060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89元,本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96,334,326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相关发行费用42,067,924.4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4,266,401.5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7日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131号”《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4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备注:差异主要为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5月,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彩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0月,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巴中市卓创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76.3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实施方式为“购置场地”,并计划于2023年4月15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写字楼售价较高且符合公司使用条件的写字楼数量较少,该项目一直未能购置合适的场地,进而导致该募投项目未能按原计划进度实施。
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期限变更的议案》。公司在综合考虑募投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将该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由“购置场地”变更为“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南山区留仙洞七街坊T501-010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竞买并在该地块上进行合作建设开发”,并根据上述地块建设进度的约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6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期限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4日为公司出具的《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7105号),截至2020年4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438,682.84元。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5,438,682.84元。2020年10月28日,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2021年9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国内运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余资金51,522,902.21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51,522,902.21元;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余资金144,588,130.98元,其中:结构性存款13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14,588,130.98元;华盛昌仪器仪表巴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余资金158,092,568.73元,其中:结构性存款9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68,092,568.73元。国内运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华盛昌仪器仪表巴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部分剩余未使用资金共计18,943.82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将用于建设新项目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盛昌仪器仪表巴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将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调整为6,000.00万元,另外,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内运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将尚未投入上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18,943.82万元(含银行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 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项目“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建设,实施主体为公司惠州全资子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39.80%(不含银行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
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2022年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变更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上半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上半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2-059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事项详见《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2-058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
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8月29日下午17:00以现场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孝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2-061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计划使用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计3,333.34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633.4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26.6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13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2022年6月2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盛昌仪器仪表巴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将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调整为6,000.00万元,另外,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内运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将尚未投入上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18,943.82万元(含银行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项目“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建设。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2-062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下午15:00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签到手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五区19栋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时,该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1)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9月9日9:00-11:30及14:00-16:00;(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2年9月9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huxiaoyu@cem-instruments.com)。
3、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五区19栋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办公室。
4、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④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③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④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三)、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携带相关证件于2022年9月15日下午14:45点前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晓宇
电话:0755-27353188 传真:0755-27652253
电子邮箱:huxiaoyu@cem-instruments.com
6、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80
2、投票简称:华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2、如本股东无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表决?
□ 是 □ 否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及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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