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50版)
乙方:晶科能源
1、甲乙双方在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按照如下模式进行合作:
(1)合作模式一(电价折扣模式)
乙方将其自有或协调将其租赁的合法建筑物屋顶供甲方建设、运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所发电量优先出售给乙方使用,富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或项目所在区域的配电网。甲方以各项目所在地电网的同时段工业电价为基础并参考当地同类型项目的市场行情,给予乙方一定的电价折扣,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建筑物屋顶的使用租金。该模式下预计25年运营期的售电总金额为52,330万元。
(2)合作模式二(屋顶租金模式)
乙方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将其自有合法建筑物屋顶租赁给甲方,供甲方建设、运营光伏发电项目;甲方按照各项目所在地电网的同时段工业电价将项目所发电量优先销售给乙方使用,富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该模式下预计25年运营期的售电总金额为95,017万元,租赁建筑物屋顶的总金额为10,200万元。
(3)合作模式三(储能项目能源服务模式)
乙方将其自有合法场地供甲方建设、运营储能项目,乙方利用甲方投资建设的储能项目在谷/平时电价时段存储电力能源,并在峰时电价时段优先消耗储能项目所放电量。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以各项目所在地电网实际的同时段峰谷、峰平时段的电价差为基础并参考当地同类型项目的市场行情,按一定的服务费率向乙方收取能源服务费,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项目场地的使用租金。该模式下预计20年运营期的能源服务费总金额为36,566万元。
2、对于本协议项下的合作项目,乙方指定甲方使用乙方品牌的原材料进行项目建设。预计本协议项下甲方向乙方采购储能设备的总规模不超过24MW/60MWh,总金额不超过1.1亿元。
3、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对已签署的《框架协议一》作如下补充约定:
(1)甲方原计划在乙方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的厂房屋顶上建设规模为10MW分布式光伏项目。因设计方案优化调整,项目规模增加至12MW,预计25年运营期的售电总金额为21,464万元。
(2)甲方原计划在乙方位于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的厂区内建设10MW/20MWh储能项目。鉴于乙方为储能设备制造商,本着友好合作精神,乙方指定甲方采购乙方的储能设备用于项目建设,采购金额为3,149万元。
4、《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合作意向和原则的框架性陈述,以上各事项的最终合作将以双方后续商谈结果及由此形成的进一步协议为准。
(二)定价政策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售电、租赁屋顶、提供劳务、采购原材料等,是基于公司正常活动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或者通过招标、竞价等方式确定。关联方提供场地供公司建设屋顶分布式电站、储能项目,并根据具体项目采用电价折扣或屋顶租金或储能能源服务合作模式,定价政策符合市场惯例,与公司和其他非关联客户的此类交易定价政策基本一致,定价合理、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所涉及的合作内容主要是基于公司分布式光伏业务和储能业务的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有利于公司提高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运营规模,拓展储能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01778 公司简称:晶科科技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8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3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459.292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16,756,990.92元,上述款项已于2020年5月12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5月1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第11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1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71,776,415.0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4月29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3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91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46,168.14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241,675.70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492.44万元。截至 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4,206.5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使用170,925.38万元,支付发行费用3,281.13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71,961.6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452.1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73,413.74万元(含尚未支付和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1,211.31万元)。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97,668.00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297,177.64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90.36万元。截至 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7,902.4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使用162,868.54万元,支付发行费用33.92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5,000.0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89,765.5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993.2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92,758.80万元(含尚未支付和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456.4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5月2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分别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各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2020年6月8日,公司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9日、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辽阳忠旺集团23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营口忠旺铝业15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合称“忠旺项目”),并将忠旺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及相关专户利息变更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2021年10月1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招商银行上海花木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各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5月12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南京银行上海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广信区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上海花木支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上海闵行支行分别签订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各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以上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沙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单位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保荐机构、本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沙支行遵守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各项规定。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49,789,412.0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668号)。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18,799.9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6708号)。
3、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及归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如下:
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到期日,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9亿元未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算)。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将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9亿元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6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归还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暂未补充流动资金。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及归还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如下:
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人民币5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公司资金需要,在上述董事会批准的限额和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3.5亿元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募集资金未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5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5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归还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2年5月30日将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4.5亿元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之“金塔县49MW光伏发电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046.1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本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7月1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2022年7月,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3,058.6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6月
编制单位: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1]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9日、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辽阳忠旺集团23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营口忠旺铝业15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截至2022年6月30日,以上终止实施的募投项目仅发生部分前期费用,并未正式开工建设,因此“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2]本公司未对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披露了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与该收益率不具可比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宝应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2017年柳堡2号100MW渔光互补项目”2019年分期并网,2022年半年度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预测时预计该项目为自有资金,不考虑银行贷款,无建设期利息,但项目实际建设中因募集资金尚未到位,前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融资进行建设,导致2022年半年度财务费用发生额较大。
[注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丰城市同田乡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为新能源发电项目,截至2022年6月30日,以上募投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但尚未并网,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石河子市1GW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为新能源发电项目。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募投项目已完成并网50MW但未全容量并网,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DQ厂区14.5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新能源发电项目。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募投项目已完成并网12.28MW但未发电,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6]本公司未对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披露了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与该收益率不具可比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波福中央电气(上海)有限公司3.2MW分布式光伏项目”为新能源发电项目,于2022年1月完成并网。
2. 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为新能源发电项目。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募投项目已完成并网11.58MW但未全容量并网,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为新能源发电项目。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募投项目已完成并网85.03MW但未全容量并网,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3]本公司未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披露了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与该收益率不具可比性,无法比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金塔县49MW光伏发电项目”2020年末并网,2022年半年度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预测时预计该项目为自有资金,不考虑银行贷款,无建设期利息,但项目实际建设中因募集资金尚未到位,前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融资进行建设,导致2022年上半年财务费用发生额较大。
[注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200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讷河市125.3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为新能源发电项目。截至2022年6月30日,以上募投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但尚未并网,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123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6日
至2022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晶科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9月15日(9:00-11:30,13:30-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交至公司。
5、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1833288 传真:021-51808600
邮箱:irchina@jinkopower.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邮政编码:201106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124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上半年光伏电站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2022年上半年光伏电站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注:同一地区存在多个电站项目,各电站的电价不同,本表按照各地区的平均电价进行填列。
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经营状况作参考。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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