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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212                                 公司简称:白银有色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2—临042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人,公司非独立董事柏薇因个人原因委托公司非独立董事杜军出席董事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普公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阅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要求;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披露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临044号)。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2年上半年计提减值准备的提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2022年上半年计提减值准备的提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045号)。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度股权投资计划的提案》

  结合公司实际,拟对2022年股权投资计划进行调整,股权投资项目由7个调整为13个。

  公司董事夏桂兰、杜军和柏薇对该提案弃权,原因为该项提案涉及的对外投资,根据提交中信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的财产管理方案需要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管理人没有最终决策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3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恒诚机械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提案》

  为拓展下属子公司白银恒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恒诚机械)业务范围和领域,推进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公司拟向恒诚机械增加注册资本金4400万元,增资后,恒诚机械注册资本由6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

  公司董事夏桂兰、杜军和柏薇对该提案弃权,原因为该项提案涉及的对外投资,根据提交中信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的财产管理方案需要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管理人没有最终决策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3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红鹭贸易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提案》

  为拓展下属全资子公司白银市红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红鹭贸易公司)贸易业务,增强融资功能,实现发展目标,公司拟向红鹭贸易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9700万元。增资后红鹭贸易公司注册资本由300万元变更为1亿元。

  公司董事夏桂兰、杜军和柏薇对该提案弃权,原因为该项提案涉及的对外投资,根据提交中信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的财产管理方案需要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管理人没有最终决策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3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提案》

  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启用了企业营业范围标准化条目,根据其对营业范围的规范性要求,公司对现有经营范围条目进行了调整和规范。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046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本次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鉴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团队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同意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提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结合实际,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

  9.1 审议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2 审议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3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事项清单的提案》

  为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改革要求,按照《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拟订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事项清单,董事会将部分职权授权经理层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合规管理推进年”行动方案的提案》

  为推动公司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不断提升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和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开展“合规管理强化年”的文件精神,公司制定“合规管理推进年”行动方案,开展“合规管理推进年”专项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临048号)。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2—临043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及传真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9人,实际出席监事9人,其中公司监事许齐、王磊、武威、王立勇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明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临044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2年上半年计提减值准备的提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上半年资产减值准备,是公司在充分分析和评估后确定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使公司2022年上半年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045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046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2—临045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上半年计提减值准备的提案》,该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了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2年上半年资产负债表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2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038.35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评估,2022年上半年计提坏账准备15.37万元,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53.38万元,增加公司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6.28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2022年上半年有色金属价格先扬后抑,自4月末开始震荡下跌,6月末铜、铅、锌价格分别为64,270元/吨、15,235元/吨、24,120元/吨。公司2020年6月30日进行了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2022年上半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074.63万元,减少公司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2,074.63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2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038.35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2022年上半年计提减值准备的提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上半年资产减值准备,是公司在充分分析和评估后确定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使公司2022年上半年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2—临044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7号),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9日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8,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78元/股,募集资金合计1,242,44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80,000,000.00元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33,200,122.33元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以下简称“首发上市”)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9,239,877.67元,其中:证券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昌路支行(账号8113301013300056177,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账户”)存入1,000,000,000.00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大什字支行(账号27406101040008811,以下简称“农业银行账户”)存入129,239,877.67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2月9日出具了京永验字(2017)第21000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首发上市募集资金1,129,239,877.67元。其中:使用中信银行账户资金1,000,000,000.00元(该笔募集资金用于收购白银红鹭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93.02%股权);使用农业银行账户的募集资金129,239,877.67元(该笔募集资金用于支付小铁山八中段以下深部开拓工程的项目费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27,387,159.47元,其中:中信银行账户23,480,305.46元,农业银行账户3,906,854.01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1,544.75元,为月末收到的利息,全部在农业银行账户。

  (二)购买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中非黄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03号)的核准,公司向包括刘慧玉、崔建华、甘肃长城兴陇丝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甘肃长城兴陇丝路基金(有限合伙)、星原创新(深圳)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长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澳程(北京)咨询有限公司、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陈一萍在内的八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2,439,02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69元),募集资金总额710,099,983.80元,扣除支付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合计11,271,428.31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698,828,555.49元,于2019年6月17日存入募集资金监管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账号104568132466,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6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京永验字[2019]第210019号)。

  2019年6月20日,公司按照与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达成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将募集资金698,828,555.49元全部支付给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用于收购中非黄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现金对价款。该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涉及的所有事项已全部完成,中国银行账户于2019年10月25日予以注销,利息净收入17,395.74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17年3月7日,公司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白银大什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昌路支行签订了首发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6月,公司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签订了购买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中非黄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三、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矿山开采建设项目(小铁山矿八中段以下深部开拓工程)投资总额431,141,300.00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29,239,877.67元,2022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8,829,933.87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29,239,877.67元。至此,该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且剔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3,905,309.26元也全部用于支付该项目建设费。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并于5月26日进行了上市公告。公司在履行了上述流程后,于2018年6月7日将中信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净额23,480,305.46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该账户进行了注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上市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公告。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还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

  目前,公司已经完成对小铁山矿八中段以下深部开拓工程项目的预验收工作,募投项目已经全部完成。截至2022年6月30日,节余募集资金1,544.75元。根据上述规定,后续公司拟对该募集资金中国农业银行账户予以注销,节余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2—临046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同意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5)首席合伙人:吕江

  (6)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4人

  (7)注册会计师人数:367人

  (8)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6人

  (9)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业务收入、证券业务收入:2021 年度收入总额37,56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1,90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756 万元,上述数据均已经审计。

  (10)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及其涉及主要行业:2021年审计上市公司 33 家,主要分布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11)审计收费总额:31,909万元

  (12)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为3008万元。

  (2)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000万元。

  (3)请说明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4)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张年军,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志华,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春生,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开始为本公司提供独立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过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最终以相关决策和与企业协商的为准。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2022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体系进行审计。同意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团队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同意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同意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2-临047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9月15日(星期四) 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

  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9月07日(星期三) 至09月14日(星期三)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yysjtg

  f@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31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9月15日 上午 09:00-10: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9月15日上午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王普公、总经理王彬、董事会秘书谢春生和独立董事孙积禄将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所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9月15日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9月07日(星期三)至09月14日(星期三)16:

  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yysjtgf@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一)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电话:0943-8810832,0943-8812047

  (三)电子邮箱:byysjtgf@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2-临048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6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友好路96号白银有色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6日

  至2022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已经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提案将于股东大会召开5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 (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二)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 登记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友好路96号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四) 登记时间:2022年9月16日(下午 14:30-15:00)

  (五) 联系电话:0943-8810832 传真:0943-8811778 联系人:郭佳

  六、 其他事项

  (一)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提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授权委托范围。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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