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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2-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22年8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2年8月2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注:1、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2、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比例”为其持有无限售条件股数占公司无限售条件总股数之比。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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