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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2-6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法定代表人:朱华荣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2-64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2年8月23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其摘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65)。

  议案二 关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议案三 关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议案四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6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五 关于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议案六 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议案七 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2-66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6号)的核准,本公司向包括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1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560,747,66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4.10元,扣除应承担的承销费和保荐费后本公司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988,059,154.12元。实收募集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人民币5,986,084,079.3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9日到账,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0662431_D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金额为: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合计金额为人民币5,988,059,154.12元。2020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52,079,253.48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47,219,811.57元;2022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1,393,524.48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30,692,589.5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程序》(以下简称“管理程序”),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披露等进行了规定。上述管理程序业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管理程序》的要求,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城天街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60,545.86万元变更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公司于2022年7月8日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9日披露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8)。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非公开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使用自筹资金人民币1,378,818,553.05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本公司《管理程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378,818,553.0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18日出具的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0662431_D05号专项报告鉴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H系列五期、NE1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CD569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60,545.86万元变更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附件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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