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08 公司简称:首创环保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2-047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30号)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改名“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0,307,062股,每股价格人民币9.77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54,699,995.7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2,839,995.7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01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05,276万元;累计取得理财利息收入和委托贷款收益等14,583万元;累计取得的理财利息收入和委托贷款收益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2,738万元,收到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归还委托贷款3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339万元。
(二)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34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10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9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4,834,083股,每股价格人民币3.11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89,633,998.13元,扣除发行费用及直接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657,761,540.7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8)第110ZC026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43,057万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4,366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372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8,9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4年8月25日召开的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北京安定支行、交通银行北京三元支行、兴业银行北京世纪坛支行、工商银行娄底分行营业部开立了4个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同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截至报告期末,交通银行北京三元支行、兴业银行北京世纪坛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己按规定使用完毕,并完成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二)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民生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农业银行北京朝阳东区支行、工商银行北京安定门支行和杭州银行北京东城支行共开立了8个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截至报告期末,农业银行北京朝阳东区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己按规定使用完毕,并完成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3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2019年3月26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浙江省嵊州市嵊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1,312万元使用用途变更为投入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2021年5月18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将人民币28,544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计划变更的募投项目: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自来水厂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159万元;募投结项项目:湖南省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工程、安徽省阜阳市泉北污水处理厂工程、安徽省淮南市淮南首创水务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山东省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结余资金人民币5,647万元,以前年度累计取得的理财利息收入和委托贷款收益等人民币12,738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表1: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附表2: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特别说明:本专项报告中对相关单项数据进行了四舍五入处理,可能导致有关数据计算结果产生尾数差异。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2-045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7)。
三、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市顺义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东部片区)PPP项目投资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 同意北京水汇壹号环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水汇壹号基金”)之合伙人北京首创新城镇建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首创新城镇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从水汇壹号基金中退伙。
2. 同意公司对北京市顺义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东部片区)PPP项目(简称“顺义项目”)增加投资人民币10,877.50万元。具体方式为:公司对水汇壹号基金认缴金额从人民币15,000万元调增至人民币25,877.50万元,实缴金额从人民币100万元调增至人民币10,877.50万元,实缴资金通过水汇壹号基金投资顺义项目,用作项目公司北京水汇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实缴完成后,公司通过水汇壹号基金间接持有北京水汇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50%股权,公司直接持有北京水汇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19%股权。未来根据项目需要,公司计划以直接投资项目公司股权的方式,替换当前通过水汇壹号基金出资的方式。
3.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永政、邓文斌、汤亚楠、聂森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2-046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8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钟北辰主持。公司监事会经过表决,通过如下监事会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报告的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报告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合规性、安全性进行了核查和判断。公司在2022年上半年严格遵守相关募集资金使用规定,履行了相关披露义务,未出现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2-048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对北京水汇壹号环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增加投资人民币10,877.50万元,资金用于投资北京市顺义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东部片区)PPP项目。
● 本投资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投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 过去12个月至本次交易为止,公司作为交易方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关联交易3次,交易总金额为94,056.20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关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环保集团”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市顺义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东部片区)PPP项目投资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对北京市顺义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东部片区)PPP项目(简称“顺义项目”)增加投资人民币10,877.50万元,具体方式为公司对北京水汇壹号环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水汇壹号基金”)增加投资人民币10,877.50万元。
2018年,公司与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青石”)、水汇环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汇环境”)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并投资了顺义项目。为了拓展权益资金来源,联合体成员水汇环境作为管理人发起设立水汇壹号基金,基金引入北京首创新城镇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城镇基金”)、国家级PPP引导基金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PPP基金”)等合伙人出资,资金用于投资顺义项目。
公司本次拟对水汇壹号基金追加出资后,公司对水汇壹号基金认缴金额从人民币15,000万元调增至人民币25,877.50万元,实缴金额从人民币100万元调增至人民币10,877.50万元,实缴资金通过水汇壹号基金投资顺义项目,用作项目公司北京水汇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实缴完成后,公司通过水汇壹号基金间接持有北京水汇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50%股权,公司直接持有北京水汇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19%股权。因业务规划调整,新城镇基金、北京首创新城镇建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镇基金管理公司”)将按照协议约定从水汇壹号基金中退伙。未来根据项目需要,公司计划以直接投资项目公司股权的方式,替换当前通过水汇壹号基金出资的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10月
注册资本:人民币3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贺江川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2号楼一层
经营范围:购销包装食品、医疗器材;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购销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土产品、五金交电化工、化工轻工材料、百货、机械电器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日用杂品、针纺织品、制冷空调设备、食用油;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零售粮食;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人才培训;有关旅游、企业管理、投资方面的咨询;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首创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2,347,271.0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845,904.12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414,276.5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40,095.56万元。
(二) 北京首创新城镇建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首创新城镇建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苏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501-08室;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
(三) 北京首创新城镇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北京首创新城镇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02月
出资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新城镇基金管理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501-10室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三、关联关系介绍
首创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水汇壹号基金由公司与水汇环境、新城镇基金管理公司、新城镇基金、中国PPP基金共同设立,其中新城镇基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新城镇基金法人股东为首创集团全资子公司首创新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对水汇壹号基金追加出资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水汇壹号基金成立于2018年9月,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水汇壹号基金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0,181.6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137.8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45.2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85.59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0,241.2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204.75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0.9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6.85万元。
五、关联交易及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水汇壹号环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1. 协议签署方:水汇环境、新城镇基金管理公司、新城镇基金、中国PPP基金、公司
2. 主要变更内容:首创环保集团认缴出资由15,000万元变更为25,877.50万元。
六、本次投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通过水汇壹号基金对顺义项目公司缴付出资,使得项目建设用款需求得以满足,保障项目顺利运行。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风险:由于政策的不确定导致项目的投资模式变更,可能致使中国PPP基金退出的风险。
应对措施:持续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及相关政策调整。如项目投资模式可能发生变更,则积极与政府方沟通相应解决机制,与基金投资人沟通相应解决方案。
八、关联交易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须经独立董事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及书面同意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2年8月26日,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关于北京市顺义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东部片区)PPP项目投资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事前意见:同意公司对北京市顺义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东部片区)PPP项目的投资调整,该项调整将进一步满足项目建设需求,保障项目顺利运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且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022年8月29日,公司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三次会议,经审议,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永政、邓文斌、汤亚楠、聂森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市顺义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东部片区)PPP项目投资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出具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意见如下:公司对北京市顺义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东部片区)PPP项目的投资调整将进一步满足项目建设需求,保障项目顺利运行。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北京市顺义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东部片区)PPP项目的投资调整。
九、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首创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共进行关联交易3次,累计金额94,056.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4%。分别是:1.公司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大气”)100%股权,其中与首创集团和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交易金额为87,251.20万元,目前公司已取得首创大气的控制权,首创大气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公司将标的公司乐亭首创工业水的资产、业务、人员等全部委托首创大气经营管理,金额合计805万元,该委托协议已签署。3.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北京首创协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0%,目前该公司已完成注册成立。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关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
十、上网公告附件
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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