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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99           公司简称:硕世生物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2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下午14: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0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施达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在全面审阅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编制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编制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4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8月30日,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硕世生物”)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情况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决定聘任裴磊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裴磊先生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附件:裴磊先生简历

  裴磊先生,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2006年7月至2009年8月在河南隆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9年9月至2011年6月在上海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2011年7月至2016年5月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2016年6月至2022年7月就职于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2年8月起,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裴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3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4号)核准,本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660,000股,发行价格为46.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5,794,8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53,434,610.00元(含增值税)后,将剩余募集资金632,360,190.00元汇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专用账户。在支付除承销保荐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426,620.00元(其中包含前期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4,546,62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2,933,57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29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41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98,863,739.00元,其中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170,000,000.00 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19年3月28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在江苏省泰州市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根据以上决议内容,公司以该项目建设拟投入的募集资金1,5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泰州硕世医学检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世检验”)增资。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在江苏省泰州市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泰州硕世医学检验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7、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813.12万元投资建设“硕世生物快速检测产品项目”,本项目拟扩产的产品将以抗原抗体检测试剂为主。通过本项目建设,将有效满足包括各级医院和门急诊检验、医师办公室、疾控中心、第三方检测机构、执法机关、个人消费者等对快速检测产品的需求,本项目预计建设期为2年,包括场地装修、设备购置及安装以及生产技术人员工资等。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2022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金额为人民币 198,863,739.00元。具体如下表:

  

  三、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2月17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5,396,911.0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前述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鉴证,并出具了《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75号)。本公司已于2019年12月对前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5,396,911.09元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12月17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0年10月27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董事会决议授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截止2022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和大额存单的详情如下: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州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户:12830078801300000471)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银行账户:523900732510315)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3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813.12万元投资建设“硕世生物快速检测产品项目”,本项目拟扩产的产品将以抗原抗体检测试剂为主。通过本项目建设,将有效满足包括各级医院和门急诊检验、医师办公室、疾控中心、第三方检测机构、执法机关、个人消费者等对快速检测产品的需求,本项目预计建设期为2年,包括场地装修、设备购置及安装以及生产技术人员工资等。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公司募投项目硕世生物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中的医学检验场所的实施主体由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泰州硕世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实施方式由自建变更为租赁;实施地点由泰州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南侧、庙安河西侧变更为泰州市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7-2幢4层。

  除上述变更外,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涉及募集资金情况:涉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2,132万元变更为1,500万元, 主要用于房屋租金、装修、设备购买等,差额部分仍投入原募投项目建设。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的原因:公司募投项目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处于建设当中,鉴于目前第三方检测业务市场规模扩大,为抢抓机遇,提高公司第三方检测市场占有份额,公司拟将医学检验场所建设提前实施,同时实施方式由自建变更为租赁。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变更有利于把握目前第三方检测市场发展机遇,提高检测能力,扩大检测业务规模,尽快实现投资收益。涉及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比例较低,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和投资总额,未构成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影响。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保荐机构核查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募投项目“医学检验场所”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硕世检验,拟以该项目建设拟投入的募集资金1,500万元向硕世检验增资。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对硕世检验1,500万元的出资。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30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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