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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天下秀                 公告编号:临2022-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董事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万元(含140,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及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调整后转股价为P1,调整前转股价为P0,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为n,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为k,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Q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二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权,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

  (5)依照相关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期可转债本息;

  (7)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本期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期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期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期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1)当公司提出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期可转债本息、变更本期可转债的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本期可转债的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3)当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4)当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5)对拟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作出决议;

  (6)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7)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8)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约定的权限范围外,受托管理人为了维护本期可转债持有人利益,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行为无需债券持有人会议另行授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债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公司拟变更、解聘本期可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5)本期可转债担保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7)修订本规则;

  (8)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9)其他对本期可转债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0)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债券受托管理人、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万元(含140,000.00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已经董事会逐项审议,独立董事就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有序、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天下秀               公告编号:临2022-044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相关披露文件所述本次发行有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天下秀        公告编号:临2022-045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提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

  1、假设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公司经营环境以及国内金融证券市场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3年3月底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2023年9月底达到转股条件,并分别假设于2023年9月30日全部转股、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未转股两种情形。上述发行方案实施完毕的时间和转股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完成时间及可转债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140,000.00万元(含140,000.00万元),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7.75元/股(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日2022年8月31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428.6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048.85万元。2022年度、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上年同期持平;(2)较上年同期增长10%;(3)较上年同期增长2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6、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假设以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1,807,747,642股为基数,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7、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本次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9、暂不考虑公司2022年、2023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和2023年度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在不同业绩增幅的假设条件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注:上表中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二、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股东收益的风险提示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因此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本公司可以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则可能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本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严格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作为一家立足于红人新经济领域、以技术创新为驱动的大数据平台型企业,坚持以大数据平台技术为基础,连接红人(内容创业者)、MCN(红人经纪公司)、商家及消费者,用技术驱动去中心化的红人新经济的新基础设施建设。围绕红人经济产业,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新媒体商业、红人经济生态链创新业务。公司在努力夯实新媒体商业竞争力的同时,一直积极探索红人(内容创业者)的价值洼地和商业边界,将平台多年来积累的红人资源、品牌资源、大数据体系和服务能力应用到红人经济的各个领域。通过新媒体商业不断向上下游探索延伸,布局了以“IRED红人教育”和“西五街”为代表的红人经济产业链创新业务。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新媒体营销培训基地项目、标准场景化营销服务平台项目、“西五街”内容营销平台升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新媒体营销培训基地项目与“西五街”内容营销平台升级项目是对于公司现有红人经济生态链创新业务的拓展与升级;标准场景化营销服务平台项目是公司新媒体商业中营销应用场景的拓展,促进行业价值合理化分配,帮助客户实现更精准的广告投放,帮助内容创业者实现更合理的商业价值变现。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未来行业发展趋势,谨慎考虑和可行性研究后确定的。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迎合红人经济产业发展趋势,增强红人经济产业链覆盖、拓展自身营销服务能力、增强研发实力、强化技术平台优势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扩大公司在红人经济领域的份额,巩固行业领先地位,为公司带来长期和稳定的收益,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主营业务关联度高,且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及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是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举措。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作为国内领先的新媒体营销服务公司,公司拥有一支具备丰富行业经验的管理、技术和销售团队,为公司后续发展和盈利能力的提升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公司持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通过多层级的培训形式全面提升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通过建立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体系,保持核心人员的持续稳定。同时,公司建立了专业、人性化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公司氛围,提升员工工作体验和办公环境舒适度,有助于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员工归属感。未来,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招聘优秀人才,不断增强人员储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2、技术储备

  公司作为一家立足于红人新经济领域、以技术创新为驱动的大数据平台型企业,自主研发建立的WEIQ平台是公司主营业务的基础,基于公司自有服务器,天下秀不断积累订单数据,沉淀社交数据资产,完善平台数据模型,形成数据挖掘智库系统,进行高效的撮合,实现企业营销的精准匹配,提升营销转化效果。公司在技术和研发方面的积累能够为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升级、拓展和创新提供长久支持,有利于公司推陈出新、保证市场竞争力,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

  3、市场储备

  公司多年来深耕新媒体营销行业,公司凭借高效的平台优势及优质专业的服务,赢得广大商家客户的信赖和认可。天下秀主要服务的客户涵盖护肤品、网服电商、食品饮料、化妆品、日用品、3C数码等行业,其中商家客户资源既包括世界500强的品牌客户,也覆盖信息技术(含互联网)、快速消费品等多领域的中小客户。2021年,平台活跃商家客户数为7,918个,其中品牌客户799个;截至2022年6月末,WEIQ平台累计注册商家客户数达到184,949个。丰富而稳定的客户基础,使得公司近年来的业绩持续性的稳定成长,为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投项目的推进以及业务规模的逐渐扩大,公司将积极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以适应业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需求,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公司关于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考虑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导致原股东的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等行为进行严格规范,配合监管银行以及保荐机构共同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法人治理结构。未来几年,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监督权和检察权,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三)严格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证投资者回报

  公司已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四)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新媒体营销培训基地项目、标准场景化营销服务平台项目、“西五街”内容营销平台升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上述项目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力争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增加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六、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支持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上市公司未来如有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承诺支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接受相关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新浪集团、李檬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本公司/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股东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天下秀        公告编号:临2022-047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五街5号院D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6日

  至2022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二) 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五街5号院D座会议室。

  (三) 登记时间

  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10-8622 7749

  传真号码:010-6581 5719

  邮政编码:100027

  (二) 会议注意事项

  1.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提前通过前述登记方式进行登记,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天下秀        公告编号:临2022-048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6号)核准,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7,327,327股,发行价格16.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19,999,994.55元,扣除应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49,077,999.88元(其中进项税2,777,999.99元)后的余额2,070,921,994.67元已由主承销商、发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账户。上述到位资金2,073,699,994.66元(汇入金额加上承销费中不属于发行费用的进项税2,777,999.99元),另扣除律师费1,600,000.00元(不含税)、会计师费100,000.00元(不含税)、股权登记费120,120.12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71,879,874.5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9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770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71,879,874.54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新媒体商业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WEIQ新媒体营销云平台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实际已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为67,571.9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无变更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总额无差异。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新媒体商业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项目建成后将通过间接的方式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

  WEIQ新媒体营销云平台升级项目系对公司原有WEIQ系统的升级,收入、成本、费用较难与原有业务完全区分、独立核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万元。2022年8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431,940,794.15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36,737,801.03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31,940,794.15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00,000,000.00元。结余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为新媒体商业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和WEIQ新媒体营销云平台升级项目。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期后事项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万元。

  (二)募投项目期后实施情况

  2022年8月28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天下秀广告有限公司与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租车”)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公司购买神州租车坐落于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3-4层的房屋,房屋成交总价为17,200.00万元。2022年8月30日,本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屋价款的20%即3,440.00万元,剩余价款将于合同签订后25日内支付。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为71,011.90万元。

  十一、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一日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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