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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93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9%;

  2.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9月6日。

  3. 公司已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办理了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具体内容详细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简述

  1、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0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上议案均已表决通过。

  3、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确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4月22日,授予价格为2.81元/股。

  4、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中1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16人调整为15人;公司2021年6月实施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2.81元/股调整为2.71元/股。该议案也于2021年6月1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21年9月6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激励对象15名,授予股份数量2,900,000股,授予价格为2.71元/股。

  6、2022年6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2022年6月实施完成2021年权益分派方案,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2.71元/股调整为2.51元/股;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5人,解除限售的股份为87万股。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4月22日,第一个限售期于2022年4月22日届满。

  (二)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9月6日。

  2、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人。

  3、本次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9%;

  4、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表:

  

  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售股份解锁后,其买卖股份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已满一年的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方式年内新增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故本次解除限售后,高管锁定股数量增加72,000股。

  五、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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