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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福麟矿业收购福泉磷矿相关资产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6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进展概述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麟矿业”)收购关联方贵州省福泉磷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泉磷矿”)相关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2022-103)。

  2、现该事项已分别取得福麟矿业、福泉磷矿股东会决议通过,双方已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下文。

  二、协议主要内容

  双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贵州省福泉磷矿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

  1、转让标的

  福泉磷矿同意将标的资产(参见公司已在《福麟矿业收购福泉磷矿相关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中披露的资产清单)以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及方式转让给福麟矿业,福麟矿业同意以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及方式受让福泉磷矿资产。

  2、转让价款、付款方式及税费

  2.1 根据中瑞国际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以2022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825.57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为339.35万元,房屋所有权的评估价值为486.22万元。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款为825.57万元。

  2.2 本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福麟矿业支付转让价款的50%,即412.785万元给福泉磷矿。

  2.3 福麟矿业在取得标的资产的不动产权证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转让价款,即412.785万元给福泉磷矿。

  2.4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资产转让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3、标的资产交付与产权办理

  本合同生效后,福泉磷矿应及时将标的资产移交福麟矿业管理与使用,并与福麟矿业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4、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另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形除外。

  5、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起诉。

  6、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资产转让合同》。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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