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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2-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8月3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0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6)。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1年11月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1年11月2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二)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回购期限届满,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91,957,2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回购最高价格3.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3.2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72,037.8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股份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1年8月5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2年9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191,957,239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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